法院認定,這片土地從未被合法地交出。卑詩省政府在1871年至1914年間所發放的永久產權授與是無效的,原因有二:一是違反了卑詩省加入加拿大聯邦的《聯邦條款》(Terms of Union),二是在《1867年憲法》的權力劃分下,只有聯邦政府擁有消滅原住民土地權的憲法權力,省政府並無此權限 。
在對待不同所有者的處理上,判決產生了一個關鍵性差異。法院宣告,加拿大聯邦政府與列治文市政府(City of Richmond)所持有的永久產權及利益,是「有瑕疵且無效的」 。然而,對於私人地主,法院卻並未作出使其永久產權失效的宣告。取而代之的是,這些私人產權現在將與其下方的原住民土地權「共存」——這在法律上是史無前例的局面
。判決書並未解決同一塊土地上,如何能同時存在兩個不同的排他性使用與佔有權利的問題
。
這項判決一出便立刻遭到挑戰。所有七個原審當事人均已提出上訴,讓本案進入卑詩上訴法院(B.C. Court of Appeal),預期此階段將耗時數年,且外界普遍認為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最終會受理此案 。
Cowichan族方面也提出上訴,因為他們認為法院應當承認更大範圍的原住民土地權,而非僅限於這40%的區域 。加拿大聯邦政府、卑詩省、列治文市、溫哥華菲沙港務局(Vancouver Fraser Port Authority)、Tsawwassen第一民族和Musqueam印第安部落,也分別基於不同論點提起了上訴
。卑詩省檢察長利沙瑪(Niki Sharma)直言「省政府強烈不同意這項判決」,並上訴尋求暫緩執行,更警告此裁決「可能對卑詩省的私人永久產權造成重大的非預期後果」
。
在整個長達11年的審判期內,私人地主從未被正式送達訴訟文書或獲得通知。2017年,法官珍妮佛·鮑爾(Justice Jennifer Power)曾裁定無需送達這些私人地主,理由是他們可在後續程序中提出論點 。這項決定如今飽受批評。
Montrose Properties是該區域的大型私人地主,據報控有約120公頃的工業區土地,設施涵蓋可口可樂裝瓶廠及Canadian Tire倉儲中心。該公司於2026年1月23日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公司新增為訴訟當事人,並促請法院重新審視其判決 。Montrose總裁暨執行長Ken Low表示:「作為眾多對這起我們甚至不是當事人的案件衝擊感到震驚的私人地主之一,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採取這一步」
。該公司主張,作為最大的受影響私人所有者之一,在長達11年的審判中,它從未獲得任何通知,也無機會到庭陳述意見
。
此判決改寫了卑詩省對於永久產權的基本假設。法院確立了一項原則:政府不能僅憑發放永久產權地契就合憲地消滅原住民土地權,特別是在1982年《憲法》第35條確立原住民權利保障之前。這套論理意味著,任何在1982年前由卑詩省政府授與的永久產權,只要一個第一民族能證明其有排他性的歷史佔有,在法律上就有可能受到未來原住民土地權聲索的挑戰 。
法律分析師指出,一個「雙重產權」的不確定性時代即將來臨。原住民土地權與永久產權可能在同一地塊上並存——這是加拿大財產法從未處理過的情境——對土地使用許可、市政稅收、抵押貸款和產權保險都帶來了巨大的不確定性 。一份案件評析便點出了這個未解難題:「由不同方持有的兩種獨佔土地使用與佔有權,如何能並存?」
法院並未諭令這些私人永久產權立即失效,而是宣告這些產權「不正當地侵害」了原住民土地權,並指出卑詩省政府有義務「就調和官方授與第三方的永久產權事宜,進行協商」 。該裁決將暫緩18個月實施,以便進行法院所稱的「有序過渡」和協商
。這意味著,在被宣告為原住民土地權範圍內的私人土地,其法律地位現正懸而未決,未來談判或法院裁決,都可能會改變現有地主的權利。
因為法院的論理原則適用於全省,《Cowichan》案的判例可能將在卑詩省各地被援引,潛在地影響成千上萬筆房產 。卑詩上訴法院,乃至最終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將如何調和憲法所保障的原住民土地權與那套已登記、不可推翻的永久產權體系,將決定這項判決究竟是曇花一現的特例,還是從此永久重塑加拿大的財產權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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