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義大利競爭管理局(AGCM)破天荒獨立啟動DMA調查,指控蘋果涉嫌違法限制Google Drive、Dropbox等第三方雲端服務,使其無法在iOS與iPadOS上執行完整的系統備份。 核心爭點在於蘋果是否違反DMA第6(7)條,該條文要求守門人作業系統必須提供第三方免費且有效的互通性。
研究答案

Create a landscape editorial hero image for this Studio Global article: What is the significance of Italy's first national probe under the EU's Digital Markets Act, which targets Apple over allegations that it de. Article summary: On June 16, 2026, Italy's Competition and Market Authority (AGCM) launched the first-ever national Digital Markets Act (DMA) probe, targeting Apple over allegations that it unfairly restricts third-party cloud providers . Topic tags: general, general web, user generated. Reference image context from search candidates: Reference image 1: visual subject "WhatsApp Telegram Facebook Twitter Email LinkedIn. Add CNA as a trusted source to help Google better understand and surface our content in search results. MILAN, June 16" source context "Italy's antitrust regulator probes Apple over cloud services under Digital Market rules - CNA" Reference image 2: visual subjec
2026年6月16日,義大利競爭與市場管理局(Autorità Garante della Concorrenza e del Mercato, AGCM)正式對蘋果公司(Apple)啟動一項極具指標性的調查,指控其可能濫用自家iCloud服務在iOS與iPadOS系統中的主場優勢,排擠第三方雲端儲存業者 。這是《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上路以來,首次有歐盟會員國的國家競爭主管機關(National Competition Authority, NCA),不等布魯塞爾的歐盟執委會出手,就獨立開啟侵權調查
。
案件的矛頭指向一個非常具體且多數iPhone使用者都曾遇過的狀況:當你想要把手機的資料完整備份,包含App、系統設定與桌面布局時,系統只會引導你使用iCloud。像Google Drive、Dropbox或OneDrive這類第三方雲端硬碟,完全無法執行同等的「全機備份」功能,這個核心權限長年被蘋果保留給自家服務 。義大利監管機關據此懷疑,這種差別待遇構成了對《數位市場法》第6(7)條互通性義務的違反
。
這起案件的重要性,超越了單純的商業競爭,觸及法律、技術與政治三個層面的深水區。
1. 檢驗《數位市場法》的「分散式執法」模式
《數位市場法》的主要執法權雖掌握在歐盟執委會手中,但第38(7)條允許各國競爭機關針對可能的違規行為自行展開調查 。AGCM接獲檢舉後決定主動出擊,此舉將驗證這種由下而上的監督模式是否真能奏效
。
如果AGCM的調查結果最終獲得執委會支持,或對其最終裁決產生重大影響,無疑會向法國、德國、西班牙與荷蘭等其他歐盟成員國的監管機構釋放一個強烈訊號:各國無須枯等布魯塞爾的指令,大可更積極地追究科技巨頭的責任。對蘋果的不利判決,可能引來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10%的天價罰款,這也是《數位市場法》最令人生畏的威懾武器 。
2. 直指蘋果的作業系統核心權限
這次的技術指控異常具體且刁鑽。現行版本的iOS與iPadOS,並未開放第三方雲端服務存取執行「全機備份」所需的底層硬體與軟體介面,也就是那種能夠完整還原App、系統設定與各類資料的備份機制。能做到這件事的,僅有iCloud 。
AGCM明言,這明顯讓競爭對手無法「以同等條件,取得與蘋果iCloud相同的軟硬體功能」 。若蘋果最終被裁定違規,極可能被迫打開這些深層的系統整合點,而這正是蘋果多年來以「安全與隱私」為由,死守不放的禁地
。
3. 雲端互通性成為《數位市場法》的新戰場
在此之前,《數位市場法》對蘋果的執法行動多半聚焦在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預設瀏覽器選擇權,以及NFC感應支付等領域 。這次調查則將焦點轉向更深層的「垂直互通性」——也就是競爭對手的服務,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嵌入蘋果的作業系統核心。
一旦當局認定蘋果違法,將確立一項重要原則:雲端儲存與備份功能,應被視為保障市場競爭的「基本互通服務」,而非廠商可以自決取捨的附加功能。對廣大的iPhone與iPad使用者而言,勝訴的結果,代表有朝一日我們或許能像在Android或桌機平台一樣,在iOS上自由選擇信任的雲端備份服務,享有真正的系統級備份權。
可以預見,蘋果將堅持一貫的辯護主軸:限制第三方取得完整的系統備份權,是為了保護使用者的隱私安全,避免惡意軟體利用深層系統通道竊取個資 。蘋果過去在其他《數位市場法》的合規爭議中,也屢次提出類似論述,將開放底層權限描繪為引狼入室的資安風險。
AGCM的調查將嚴格檢驗,這套「安全至上」的辯詞,是否滿足《數位市場法》對互通性的要求。法律並未賦予「守門人」無限制引用安全理由來當作擋箭牌的特權,只要主管機關認定,在技術上能提供既安全又等效的存取方案,就沒有不通的理由。
調查結果最終會提交給代表歐盟統一行使執法權的歐盟執委會 。未來的情境劇本大致有以下幾種可能:
對雲端儲存市場而言,競爭友好的判決結果,將大幅降低第三方服務在蘋果平台上與iCloud競爭的門檻。對《數位市場法》的整體執法來說,這更具有分水嶺的意義:它首次證明了國家層級的監管機關,有能力獨立加速對科技巨頭的合規壓力,一個多頭並進的新執法時代,或許就此展開。
值得警惕的是,這也潛藏著規則碎片化的風險。如果各國競爭機關對同一法條的解讀與執法標準出現歧異,科技巨頭可能面臨不同會員國之間彼此衝突的合規要求,這將考驗歐盟內部如何協調與管理這種張力 。義大利這第一槍,全球都在看它將鳴出什麼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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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義大利競爭管理局(AGCM)破天荒獨立啟動DMA調查,指控蘋果涉嫌違法限制Google Drive、Dropbox等第三方雲端服務,使其無法在iOS與iPadOS上執行完整的系統備份。
2026年6月16日,義大利競爭管理局(AGCM)破天荒獨立啟動DMA調查,指控蘋果涉嫌違法限制Google Drive、Dropbox等第三方雲端服務,使其無法在iOS與iPadOS上執行完整的系統備份。 核心爭點在於蘋果是否違反DMA第6(7)條,該條文要求守門人作業系統必須提供第三方免費且有效的互通性。
此案不僅為雲端互通權立下判例,更將檢驗歐盟分散式執法模式的可行性,若蘋果敗訴,可能被迫首度向競爭對手開放iOS與iPadOS的深層系統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