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對比並非絕對——亞洲也開始出現摩擦——但規模上的巨大差異,可歸因於四個根本性的結構因素。
分散的土地使用權力。 美國的數據中心選址由縣級和市級政府決定。分區聽證會、環境審查和公眾評論期,為居民提供了多個阻擋或延遲項目的槓桿點。這種分散的制度,讓一系列零星的地方抗爭得以凝聚成全國性的運動。到了2026年中,反對團體的數量自2025年底以來已翻倍,達到833個,遍布49個州
;州議會中也出現了超過300項與數據中心相關的法案
。
直接的電費帳單壓力。 在美國,能源費用是家庭的開支痛點,住宅電價持續上漲。《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的一項調查發現,78%的美國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擔心新建數據中心會導致能源價格上漲。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26年1月的調查顯示,38%的受訪者認為數據中心對家庭能源成本「大多有害」,只有6%的人認為正面
。2026年7月的馬凱特大學法學院(Marquette University Law School)民調發現,超過70%的人認為數據中心的成本大於效益
。這些擔憂是真實的,因為公用事業公司會透過受監管的費率,將基礎設施成本轉嫁給用戶。
新加坡:預防性的國家配給。 在數據中心消耗了全國用電中難以持續的份額——約佔總消耗量的7%,且這個城市國家沒有國內能源資源之後,新加坡從2019年到2022年實施了新的數據中心建設暫停令。直到透過一套嚴格管理的「數據中心申請提案(DC-CFA)」流程,並根據嚴格的永續標準來分配容量,才重啟增長
。第一輪(DC-CFA)試驗計畫約分配了80MW給四家營運商;第二輪(DC-CFA2)於2025年12月啟動,預計開放至少200MW的容量,要求PUE(能源使用效率)達到1.25或更低,且至少使用50%的綠色能源
。這種由上而下的配給制度,透過讓供應變得稀缺並由政府(而非開發商主導的投機)控制,從而預防了公眾反彈。
中國:國有規劃,沒有公眾發聲管道。 中國的數據中心建設由中央和省政府規劃主導,由國有企業和大型科技公司執行。沒有獨立的地方分區審批流程,沒有針對選址的公眾評論機制,也沒有能夠發起抗議的組織公民社會。即使存在反對意見,在公共 discourse 中也隱而不顯。
香港:空間有限,政府主導。 土地和電力都受到與政府相關的實體嚴格控制,開發是跟隨政策指示,而非市場驅動地向住宅區蔓延。
這種對比正在縮小。三個跡象表明,亞洲圍繞資源焦慮的辯論正在升溫:
馬來西亞 超越新加坡,成為亞洲成長最快的數據中心中心,為柔佛州帶來了350億美元的投資。2026年2月,該國發生了有史以來的首場數據中心抗議,超過50名居民聚集在依斯干達公主城(Iskandar Puteri)的一個建築工地外,要求解決灰塵污染和用水問題
。路透社在2026年7月報導,資源辯論正在「加劇」,在馬來西亞最富裕、人口最多的雪蘭莪州,社區負擔已成為一個政治議題
。正如一位產業總監所言:「兩年前,大家只關心如何建設產能。」
新加坡 持續面臨嚴重的供應限制:其1.4%的空置率和高達每千瓦490美元的批發租賃價格(遠高於香港的180美元),反映了國家對增長的嚴格管控。政府目前正在起草《數位基礎設施法案》(Digital Infrastructure Act),以建立正式的許可制度
。
美國的反彈規模宏大且顯而易見,因為其治理制度邀請了地方摩擦、用戶感受到直接的電價影響,且現在存在一個全國性的行動組織基礎設施來協調抗議。在亞洲的主要中心,政府要嘛配給增長(新加坡)、要嘛從上而下控制(中國、香港),要嘛是處於建設熱潮初期,有組織的反對聲音才剛開始浮現(馬來西亞、印度)。
這個差距可能會縮小,但其樣貌不會相同:亞洲的反彈更可能以政府配給、資源政策辯論和法院挑戰的形式出現,而非美國那種分散的、跨州的抗議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