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面則提出不同解讀:
若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面臨10年監禁。
三名被告都曾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的領袖。
該組織成立於1989年天安門事件之後,長期推動民主與歷史記憶相關活動,其中最著名的就是:
這場燭光集會曾被視為中國領土內最具規模、最公開的天安門紀念活動。
但在近年的政治整頓中,當局針對支聯會展開調查與起訴,組織最終宣布解散,維園晚會也隨之消失。
案件另一個引起關注的焦點,是被告被羈押的時間。
在香港國安法制度下,保釋門檻比一般刑事案件更嚴格。法院只有在相信被告不會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時才會批准保釋,因此不少國安案件被告長期被拒保釋。
人權團體批評,長時間羈押與嚴格保釋標準,可能對司法程序與言論自由造成壓力。
這宗案件的意義,遠不止三名被告本身。
自**2020年北京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的政治與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轉變。
過去被視為合法的活動,例如:
如今可能被納入國安罪名的審查範圍。批評者認為,相關法律已大幅壓縮反對聲音與政治表達的空間。
而這宗案件特別受到關注的原因是:
檢控的核心證據主要是言論、口號與紀念活動,而非暴力行為。
因此外界普遍視其為一個關鍵測試——法院將如何界定「煽動顛覆」的法律邊界。
在長達數月的審訊與結案陳詞之後,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國安法審判庭表示,希望能在2026年7月公布判決。
最終裁決不僅會決定三名被告的命運,也可能影響未來香港法院如何處理:
換句話說,這宗案件討論的不只是一個口號是否違法。
它也反映了:在國安法時代,香港政治言論的法律界線究竟已經改變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