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就《工業加速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IAA)提出的草案報告,正試圖把歐盟的公共採購、補助與外國直接投資規則,變成扶植本土低碳製造、降低關鍵供應鏈依賴的政策槓桿。核心方向是:公共資金更優先流向歐洲生產,同時讓大額外資在敏感產業落地時,必須帶來更明確的在地價值。
不過,這仍是議會立法程序中的草案立場,不是已生效的強制規定。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3月4日提出原始法案;歐洲議會仍須先通過自身立場,再與代表成員國的歐盟理事會協商最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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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年前,戰略與低碳產品擬設50%「歐洲製造」門檻
草案報告主張,到2036年,戰略產業中的「歐洲製造」及低碳產品應達到50%門檻。其政策用意是讓公共採購與公共補助更直接支持歐洲境內的製造能力與供應鏈,而不只是以價格作為主要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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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委會原案本已提議,在公共採購和公共支持計畫中導入「歐盟製造」及低碳要求;議會草案則希望提高這類偏好的政策力度,並更重視產品的歐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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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技術的歐盟內容要求可能提高
草案亦要求提高淨零技術的歐盟內容比重,涉及太陽能板、風力渦輪機、熱泵與核電廠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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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領域正是脫碳與產業韌性的交會點。《工業加速法案》涵蓋的主要產業包括能源密集型工業、淨零技術及汽車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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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審查門檻據報擬降至5,000萬歐元
根據執委會原始框架,若投資人來自非歐盟國家,且該國在指定戰略領域掌握超過全球40%的製造產能,投資額達1億歐元以上時,便可能受附帶條件的規範。相關領域包括電動車、電池、太陽能與關鍵原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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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議會報告起草人希望在由單一國家具有上述全球製造主導地位的產業中,將觸發額下調至5,000萬歐元。規則文字並不直接點名任何國家,而是以製造產能集中度作為法律測試標準;但這項調整普遍被置於中國在多個相關供應鏈具強勢地位的脈絡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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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不只設廠,還可能要帶來技術、研發與在地供應
執委會原案已設想,受規範的外資必須滿足若干「產業附加價值」條件。可能條件包括:外資持股上限49%、與歐盟夥伴成立合資企業、分享智慧財產權或技術、把年度營收的**1%投入歐盟境內研發、至少30%**投入品來自歐盟,以及僱用一定比例的歐盟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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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議會草案的報導顯示,起草人希望提出更嚴格的條件,包括潛在要求至少**60%**員工位於歐盟。至於最終會採用哪些條件、是否須同時滿足,仍取決於議會表決後的文字,以及與成員國的談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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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邏輯相當直接:歐盟希望外來投資不只是把進口零組件拿來組裝,而是能實際創造工作機會、研發活動、在地採購、技術能力與更穩固的歐洲工業基礎。
為何中國成為政策討論焦點?
這份草案出爐之際,歐中貿易關係正趨緊張。歐盟貿易執委馬羅什・謝夫喬維奇(Maroš Šefčovič)表示,北京必須在10月前為平衡雙邊貿易關係提出「具體成果」,否則歐盟可能採取更嚴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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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加速法案》並非單純針對中國。其正式目標是提升低碳、歐洲製產品與技術的需求,並強化歐盟製造產能。
17 但草案將焦點放在主導戰略製造供應鏈的國家,也讓它明顯帶有經濟安全政策色彩。
接下來會怎樣?
「50%歐洲內容」、「5,000萬歐元投資審查門檻」與更嚴格的投資條件,現階段都應視為談判提案,而非既定義務。歐洲議會必須先採納其立場,才會進入與成員國協商最終法規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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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製造商、潔淨科技供應商及外國投資人而言,方向已相當清楚:未來要取得歐盟公共支持或進入戰略市場,競爭條件可能不再只看價格與碳排,也將更看重生產地、員工、研發及供應鏈究竟落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