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聯合國大會以141票贊成、8票反對、28票棄權通過決議,支持國際法院2025年發布的氣候法律諮詢意見,認為各國在國際法下有保護氣候系統的義務。[1][3] 太平洋島國萬那杜發起多年外交行動,先在2023年促成聯大請求國際法院針對氣候責任提出法律意見,最終促成此次決議。[2][15] 雖然聯大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它強化了全球對氣候責任的政治與法律壓力,並鼓勵各國政策與巴黎協定1.5°C目標保持一致。[13]

Create a landscape editorial hero image for this Studio Global article: What did the UN General Assembly’s 141–8 vote endorse regarding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s advisory opinion on climate change, how. Article summary: The UN General Assembly’s 141–8 vote endorsed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s July 2025 advisory opinion that states have legal obligations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to protect the climate system from greenhouse gas e. Topic tags: general, general web. Reference image context from search candidates: Reference image 1: visual subject "On 6 February, 2026, the Government of Vanuatu introduced the zero draft of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UNGA) resolution to endorse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s ad" source context "The UNGA Resolution to Endorse the ICJ AO" Reference image 2: visual subject "On 6 February, 2026, the Government of Vanuatu introdu
2026年5月,聯合國大會以 141票贊成、8票反對、28票棄權 通過一項具有象徵意義的重要決議,正式支持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在2025年發布的氣候變遷法律諮詢意見。該意見指出,各國在國際法之下 有義務保護氣候系統,如果未履行義務,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雖然聯大決議本身不具法律約束力,但這次壓倒性的支持被視為對國際法、氣候科學與氣候正義的重要政治背書。
此次決議支持的是國際法院在 2025年7月發布的諮詢意見。法院當時回應聯大的請求,釐清兩個核心問題:
透過這次表決,聯合國大會實際上等於確認了國際法院的法律解釋:未能保護地球氣候系統,可能構成違反國際法。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形容這項決議是對「國際法、氣候正義與科學」的強力肯定。
這項外交行動的核心推手是南太平洋島國 萬那杜(Vanuatu)。該國長期受到海平面上升、強烈氣旋與極端天氣威脅,因此積極推動國際社會釐清氣候責任。
萬那杜與一群支持國家推動了幾個關鍵步驟:
最終,這項決議以141票通過,成為氣候外交的重要里程碑。
國際法院指出,根據既有的國際法原則,各國對氣候系統負有明確責任,包括 防止重大環境損害以及管控溫室氣體排放活動。
法院意見的主要法律含義包括:
許多氣候政策專家與倡議團體認為,這一法律意見也強化了各國必須讓政策與 《巴黎協定》控制升溫約1.5°C的目標一致,包括快速減排並逐步轉型遠離化石燃料。
在部分法律討論中,這也可能為未來關於 氣候損害賠償(reparations) 的國際訴訟或談判提供法律依據。
雖然聯合國大會決議無法直接強制政府改變政策,但它呼籲各國依照法院的法律解釋採取行動,例如:
儘管支持度極高,仍有 8個國家投下反對票,包括美國、俄羅斯、伊朗與沙烏地阿拉伯等。
報導指出,在投票前,美國與部分國家曾試圖延後或削弱決議內容。
主要顧慮包括:
即使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141票的壓倒性支持仍顯示全球對氣候責任的期待正在改變。
透過正式支持國際法院的法律解釋,聯合國大會傳達了一個越來越清晰的訊息:保護地球氣候不只是政治承諾,也可能是各國必須遵守的國際法義務。
對萬那杜等氣候高度脆弱的島國而言,這項投票被視為推動全球氣候責任與正義的重要一步。
Studio Global AI
Use this topic as a starting point for a fresh source-backed answer, then compare citations before you share it.
2026年5月,聯合國大會以141票贊成、8票反對、28票棄權通過決議,支持國際法院2025年發布的氣候法律諮詢意見,認為各國在國際法下有保護氣候系統的義務。[1][3]
2026年5月,聯合國大會以141票贊成、8票反對、28票棄權通過決議,支持國際法院2025年發布的氣候法律諮詢意見,認為各國在國際法下有保護氣候系統的義務。[1][3] 太平洋島國萬那杜發起多年外交行動,先在2023年促成聯大請求國際法院針對氣候責任提出法律意見,最終促成此次決議。[2][15]
雖然聯大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它強化了全球對氣候責任的政治與法律壓力,並鼓勵各國政策與巴黎協定1.5°C目標保持一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