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安全與隱私設為預設值。 相較於在傷害發生後才進行被動的內容審查,新指南要求,適合兒童年齡的設計、隱私保護和安全機制,必須從一開始就內建於平台之中 。這項「設計即安全」的原則,要求公司在產品發布前就預見並預防風險
。
通過強而有力且協調一致的法規。 聯合國呼籲各國制定並執行能應對所有形式線上暴力和針對兒童犯罪的法律。這些法律框架必須與現有的兒童保護、教育、健康和司法系統整合,如此一來,數位安全才不會被視為一個獨立、孤立的議題 。
讓科技公司負起責任。 該指南的一項核心轉變,是將安全的主要責任歸於製造風險的平台。指南指出:「這意味著優先考慮讓科技公司承擔責任,而不是禁止兒童進入數位世界。這代表要禁止剝削性行為、監管風險功能……並將隱私、安全和適合年齡的設計作為基本要求。」此舉拒絕了那種認為家庭應該獨自管理危險環境的觀念 。
在澳洲等國家採取行動,禁止 16 歲以下兒童使用主要平台之際,圖克將聯合國的新指南定位為對「禁令優先」方針的直接反駁。他並非主張為兒童建立一個無法無天的網路世界,而是解釋了為何存取限制作為主要的政策工具,代表著想像力和監管上的失敗。
傷害是一種設計選擇。 圖克明確指出,網路虐待和心理健康影響並非偶然。他表示,這些傷害「源於那些危及安全的設計選擇和商業行為,包括像無限滾動、自動播放和持續不斷的應用程式通知等令人上癮的功能」。他推論,如果危險是由產品本身製造出來的,那麼單純移除使用者並不能修復產品,只是轉移了風險。
禁令可能適得其反。 該指南警告,年齡限制和全面禁令並沒有解決根本的危險功能,而且可能被證明會適得其反,因為它們會將兒童推向網路上不受監管、更不安全的角落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先前曾警告:「社群媒體禁令伴隨著自身的風險,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因為這會切斷年輕人與重要支持網絡和資訊的連結,卻沒有讓他們轉向的不受監管空間變得更安全
。
責任必須轉移到產業身上。 聯合國指南指出:「優先事項應該是讓科技公司承擔責任,而不是禁止兒童進入數位世界」。圖克堅稱,各國必須運用其監管權力,迫使科技巨頭從設計端就將兒童安全內建到其平台中,而不是留給家長和兒童在一個充滿敵意的數位環境中求生存
。他說:「全面禁止社群媒體並不是解決這個多方面問題的萬靈丹。」他要求的是系統性的問責,而非簡單化的守門行為
。
聯合國所提供的替代模式,要求公司進行兒童權利影響評估、建立有效的執行機制,並確保對其系統進行獨立監督 。這意味著,演算法必須接受審計,以了解其如何向未成年人提供內容;預設隱私設定必須鎖定在最高級別;而像無限滾動這種能帶來利潤的參與循環,在其被證明會造成傷害的地方,就必須被拆除。這種做法旨在透過根本性地改變兒童所使用平台的架構,來保護所有兒童,無一例外。
這份指南為全球如何保護網路上的下一代,提供了全新的藍圖。它不再問「如何把孩子擋在外面」,而是開始問「如何讓孩子所在的空間變得安全」。從源頭的程式碼、商業模式到監管框架,聯合國正在推動一場根本性的變革,誓言終結一個讓剝削性設計凌駕於兒童福祉之上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