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框架目前涵蓋:
因此,外界所說的「刪除4人」或「刪除3人」其實都可能正確,關鍵在於兩者分屬不同制裁制度,而非同一份名單出現矛盾。
宣布讓本國政策配合歐盟相關決定的9個非歐盟國家是:
這個群組包括歐盟候選國、歐洲經濟區成員,以及正面對俄羅斯侵略的烏克蘭。若各國完成本國程序,制裁措施的實際適用範圍就會超出歐盟27個成員國。
7月29日,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雅・卡拉斯(Kaja Kallas)與伊朗外長阿巴斯・阿拉奇(Abbas Araghchi)通電話,再次要求德黑蘭停止對俄羅斯的軍事支援;雙方也討論波斯灣降溫及區域緊張局勢。
7月24日的決定並非孤立事件,而是歐盟今年逐步擴大伊朗制裁工具的一環:
換句話說,歐盟正同時運用幾種制裁工具:針對涉嫌侵害人權的個人列名、限制與軍事技術及支援有關的活動,以及建立處理海上通行與區域安全問題的更廣泛法律依據。
兩人也談及波斯灣局勢降溫、區域緊張,以及外交斡旋的可能性。這顯示歐盟的制裁政策與外交施壓是並行推進,而非只停留在名單更新層面。
但現有資料並未證明這些措施在實務上的效果,也沒有量化經第三國、雙用途物項或銀行渠道持續規避制裁的風險。這些都是需要另行查證的問題,不能僅憑制裁範圍擴大便作出結論。
目前可以確定的是:歐盟在2026年逐步擴大對伊朗的法律制裁工具,而9個歐洲國家的政策對齊,則讓相關措施在歐盟以外獲得更廣泛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