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將這種自動化的資料收集,等同於國家級的大規模監控系統,認為它從開發的第一步起就侵犯了隱私權 。這份研究簡報中,點名了多個已在市場上廣泛應用的知名模型與工具,包括GPT-3、Gemini、Llama,以及DeepSeek、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等
。
為了支撐其「應予禁止而非風險監管」的呼籲,簡報列舉了三項彼此獨立卻又相互關聯的傷害類別。
首要且最根本的傷害,就是隱私侵犯本身。報告詳述了那些由數十億則公開貼文、照片和對話所構成的數據集,是如何在未經許可下被彙編而成。這並非資料外洩或遭駭;而是打造AI時,一種刻意為之的、結構性的手段。國際特赦組織認為,這種「濫用隱私權」的行為正是問題的起點,使得整個開發流程,就人權標準而言,都是非法的 。
第二類傷害直接源自數據本身。由於訓練素材是從公開網路上不分青紅皂白地爬取而來,因此早已「充斥著現實世界的偏見」。國際特赦組織警告,AI非但不會中和這些偏見,反而會在模型輸出中,從種族、性別到文化等各個層面,將其「進一步放大」。報告對歷史上長期處於邊緣的社群表達了特別的憂慮:當有毒的刻板印象與帶有偏見的聯想被自動化、規模化時,這些社群將首當其衝地面臨最嚴重的系統性歧視
。
最後一類傷害,則將焦點從數位世界轉向實體世界。簡報紀錄了建構和運作這些系統所帶來的巨大生態成本,矛頭指向「所需的海量數據中心及能源消耗」。報告認為,這項環境衝擊是這場不受約束的AI競賽中,另一項常被忽略的人權代價。
國際特赦組織的結論十分嚴厲。該組織認定,仰賴這些違法網路爬取管線的獨立生成式AI系統,本身就「與國際人權法互不相容」。組織主張,現有的監管模式,像是歐盟《人工智慧法案》(EU AI Act,一個依據風險高低來分類管理AI系統的法規框架)所採取的風險分級途徑,已不足以應對
。取而代之的是,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各國政府介入,對透過這類手法建構的系統祭出「全面禁令」,將整個做法定調為一場無法單純透過管理來解決的人權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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