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醫保局)為機器人輔助手術打開了一條更清楚的支付路徑:在 DRG/DIP 3.0 版分組方案中,部分使用機器人的手術不再完全和傳統手術放在同一個支付籃子裡。
這是重要改變。2025 年,按病種付費已占醫保住院出院人次的 91.8%。在這種以病例為單位的打包支付制度下,若機器人手術與常規手術同組,醫院可能承擔較高的耗材及技術成本,卻未必得到相應區隔的病例支付。
17
不過,這項政策不是「機器人手術全面報銷」的承諾,也不表示病患帳單會立刻大幅下降。它更像是讓高成本創新技術得以被支付制度辨識的基礎建設。
DRG/DIP 3.0 到底改了什麼?
DRG 是「診斷關聯群」付費,DIP 則是按病種分值付費;兩者的共同點,是以一類住院病例為單位來計算支付,而非逐項補償每一筆耗材或服務。
在 3.0 版中,DRG 為機器人輔助手術新增 9 個細分組,涵蓋肺部大手術、小腸與大腸大手術、脊柱、關節置換、股骨、腎臟、前列腺及部分婦科手術。DIP 也在全髖、全膝關節置換及部分股骨頸骨折等病種中,納入機器人輔助相關分組。
6
11
兩套制度的處理方式並不完全相同:DRG 有 9 個機器人輔助手術分組;在 DIP 的操作清單中,機器人援助代碼不能單獨作為主要手術操作,而是作為附屬操作,依附主要手術納入分組。
6
各地須在 2026 年底前完成切換準備,並在 2027 年 3 月底前落地應用。
6
9
1 月與 9 月政策:一個管收費項目,一個管病例支付
2026 年的兩項政策處理的是不同問題。
- **1 月定價規則:**國家醫保局針對手術與治療輔助操作,建立機器人輔助手術的全國收費項目框架,按機器人在手術中的功能分為「導航」、「參與執行」及「精準執行」三類。
10
31
- **9 月 DRG/DIP 3.0:**處理醫院在病例打包支付下,是否能把機器人輔助手術與常規手術分開進行支付測算。
7
11
簡單說,1 月的規則使機器人輔助手術服務有了可被行政定價的名稱與架構;9 月改革則讓支付方有機會在病例支付制度中,辨認這類病例的資源使用差異。
1 月框架的邏輯重點在於機器人在手術中的實際功能,而非單看醫院所在地、手術入路,或設備是國產還是進口。實際價格和適用規則仍由各省份落實。以湖南的實施示例而言,機器人輔助加收費用與主手術連動,同樣採用上述三個功能層級。
34
為何需要拆分支付群組?
DRG 與 DIP 原本就是為了讓同類病例獲得相對固定、可預測的打包支付。但機器人輔助手術可能使用專用器械與高價耗材,且操作技術複雜度更高;若仍與常規手術共用同一支付群組,醫院可能必須自行吸收額外成本。
國家醫保局也明確指出,機器人手術存在耗材價格高、技術難度高的特性,因此需要更細緻的分組,以更精準對應其高價值與高技術難度。
7
獨立分組不代表每一筆機器人相關支出都會「實報實銷」。但它讓地方支付方可依機器人手術的實際使用與結算資料,測算不同的權重、分值或費率,而不再把這些成本完全隱沒在傳統手術病例中。依地方資料與方法不同,設備折舊、專用器械與耗材、維護及服務安排等成本,都可能成為支付測算時需要面對的資源因素。
國家醫保局要求以醫療機構近三年真實結算資料測算病種權重與費率,原則上採 1:2:7 的加權比例,並要求考量醫療技術創新的發展方向。
7 這保留了認列高成本創新的空間,但最終仍須以地方數據為基礎。
醫院與手術機器人業者將面對什麼?
對醫院來說,新分組降低了一項結構性顧慮:採用機器人手術所需的額外資源,不必然全被塞進沒有區別的病例支付包裡。國家醫保局形容,這能為技術創新與臨床應用提供更清晰、正向的支付預期。
7
對中國手術機器人製造商而言,意義也不只在「國產替代」或贏得單次設備採購。國家醫保局指出,國產腔鏡手術機器人已取得國內近半數新增裝機份額;而 DRG/DIP 3.0 是首次在國家版分組中為機器人輔助手術單獨設組。
13
這項改變可能使「實際手術量」成為更關鍵的商業指標:設備裝進醫院只是起點,能否持續被外科團隊採用、有效率地完成病例,才更關係到長期價值。不過,這是支付誘因的轉變,不是對業者營收的保證。業者與醫院仍須證明設備的可靠性、手術流程、耗材與維護經濟性、醫師採用度,以及臨床或整體療程成本效益。
為什麼患者不能先假定費用會變便宜?
獨立 DRG/DIP 分組不等同於機器人輔助費用已全面納入醫保給付。病患端仍有幾項變數:
- 各省與各統籌地區仍須決定適用的收費項目、病例權重、分值與費率;
- 醫院合約與醫保待遇規則可能不同;
- 醫院獲得較高的病例打包支付,不必然一對一轉化為個別患者較低的自付額;
- 3.0 版要在 2026 年過渡期後,目標於 2027 年 3 月底前落地應用。
6
9
3.0 版也保留「特例單議」機制,讓罕見、複雜或創新病例可個案協商;但其數量有上限:DRG 原則上不超過出院病例的 5%,DIP 自 2027 年起不超過出院病例的 1%。
7
11 這是例外安全閥,而不是對所有機器人手術的一般性給付承諾。
結論:從「能不能收費」走向「如何按價值支付」
中國 2026 年的兩項改革,串起了機器人手術商業化與臨床應用的兩個核心環節:1 月先建立服務定價架構,9 月再為特定機器人輔助手術提供獨立的 DRG/DIP 支付辨識路徑。
這為採用機器人手術建立了更穩固的制度基礎,卻不是全額報銷的保證。未來真正勝出的醫院與設備商,仍要拿出證據:機器人手術除了技術先進,是否也能創造足以支撐其差異化支付的臨床與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