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系統性風險委員會(ESRB)對此提出了反對意見。 2026 年 8 月 4 日,ESRB 發布了一項建議,認為委員會不應允許第三方國家的多發行商穩定幣方案在現行 MiCAR 框架下運作,理由是這將帶來金融穩定風險 。這項建議在立法過程中具有相當重的分量。
此次審查的範圍遠不止穩定幣。 諮詢內容還涵蓋了代幣化支付、代幣化存款以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這顯示出一場被部分觀察家稱為「MiCA 2.0」的更廣泛擴張 。歐盟官員已確認,他們正在準備於 2027 年重啟 MiCA 的修訂,以處理非歐盟發行商、代幣化支付以及代幣化存款等議題
。
美國《GENIUS 法案》(S. 1582)已於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參議院以 68 票對 30 票通過,7 月 17 日在眾議院以 308 票對 122 票通過,並於 2025 年 7 月 18 日由總統簽署成為法律,編號為 Public Law No. 119-27 。這是美國第一個針對支付型穩定幣的聯邦監管框架,它定義了何謂支付型穩定幣,規定了儲備金和贖回要求,並指定了聯邦與州層級的監管角色
。
該法案的生效日期是頒布後 18 個月(即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主要聯邦監管機構發布最終實施規則後的 120 天,以兩者中較早者為準 。這意味著美國的監管體制尚未完全生效,但其通過已經對歐盟的政策制定產生了影響。
歐洲議會的一份簡報直接比較了 MiCAR 和《GENIUS 法案》,指出美國法律創建了一個更寬鬆、以創新為導向的監管體制,而 MiCAR 則更具指令性且以銀行業為中心 。歐盟官員已證實,《GENIUS 法案》的通過是加速 MiCA 修訂時程表的因素之一
。《GENIUS 法案》允許穩定幣發行商將儲備金持有在美國公共債務中,而歐盟現行規則以大規模來看並不允許這種操作——這一結構性差異已引起歐洲監管機構的關注
。
儘管存在這些差異,世界經濟論壇指出,MiCA 和《GENIUS 法案》之間的和諧程度其實比表面上看到的更高,特別是在 1:1 的儲備金擔保和贖回要求等方面 。然而,截至 2026 年,這兩個監管體制之間並無任何相互承認或等效性協議,這迫使擁有跨境業務的運營商必須同時獨立遵守兩套框架
。
2026 年 8 月 7 日,Bridge(透過其盧森堡實體 Bridge Building)在獲得盧森堡金融監管機關——金融業監管委員會(CSSF)的雙重授權後,被正式列入 ESMA 的 MiCA 中期註冊名單 。Bridge 於 2026 年 7 月 2 日同時獲得了 MiCA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和電子貨幣機構(EMI)的授權
。
Bridge 因此成為 ESMA 註冊名單上的第 42 家授權電子貨幣代幣發行商 。同一份 ESMA 更新報告中,也新增了三家德國銀行作為 CASP,使得授權 CASP 總數達到 324 家
。值得注意的是,註冊名單上仍然沒有任何授權的資產參考代幣(ART)發行商,這凸顯了 MiCA 目前的重點在於法定貨幣支持的穩定幣
。
這項雙重許可為 Bridge 提供了在所有 27 個歐盟成員國的通行權(passporting rights),使 Stripe 能夠向歐盟企業提供受監管的穩定幣基礎設施和支付產品 。Bridge 的基礎設施允許企業發行歐元支持的穩定幣、創建具名虛擬 IBAN、提供歐元帳戶並促進跨境支付
。這標誌著目前最大的支付基礎設施業者進入了 MiCA 框架,也預示著傳統支付與受監管的加密資產服務正在融合。
總體而言,這三項發展描繪了一幅全球監管格局正在變動的圖景。歐盟正在積極辯論是否應該透過等效性制度讓 Tether 這類非歐盟穩定幣重返市場,部分原因是為了回應美國更寬鬆的《GENIUS 法案》體制;與此同時,歐盟也正在擴張 MiCA 的涵蓋範圍,納入代幣化存款和 DeFi。在另一方面,像 Stripe 這樣的主要基礎設施業者正在果斷地進入受監管的穩定幣領域,押注於 MiCA 合規將是他們在歐洲擴大規模的必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