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組織認為,Google、Meta 與 TikTok 的廣告審查與風險防控機制 不足以阻止詐騙投資廣告的擴散。他們提出的主要問題包括:
這些投訴已提交給 歐盟執委會與各國監管單位,若當局認定平台未遵守 DSA 規定,可能進一步展開調查或採取執法行動。
為了支持投訴內容,消費者組織在 13 個歐洲國家進行蒐證調查,記錄多個平台上的疑似詐騙投資廣告。
主要發現包括:
消費者團體認為,這樣的移除比例顯示平台在處理詐騙廣告通報方面的效率與執行力仍不足。
公開報導顯示,Google 表示在收到通報後已移除約 60% 被直接通報的相關廣告。
然而,消費者組織認為整體情況仍不理想,因為:
在投訴曝光後,Meta 與 TikTok 的公開回應相對有限。
這次投訴的一大焦點,是其依據 **歐盟《數位服務法》(DSA)**提出。這項法規是歐盟近年最重要的科技平台監管制度之一,旨在讓大型平台對其服務上的非法內容與系統性風險負起更大責任。
根據 DSA,超大型線上平台必須:
歐盟資料顯示,僅在 2025 年上半年,平台就通報了超過 90 億次內容審核決策,顯示 DSA 已在大規模運作。
由於投訴同時提交給 歐盟執委會與各國監管機構,監管單位接下來可能會審查蒐證資料,判斷平台是否違反 DSA 義務。
如果監管機構認定問題成立,案件可能演變為:
因此,這起投訴被視為 歐盟如何實際執行《數位服務法》的一次重要測試,也可能影響未來對大型科技平台的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