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lingnews與IDL ProCycling等多家媒體報導一致,僅IDL ProCycling一份報導最初列出每項違規扣15分登山積分(共30分),後更正為多數媒體使用的4分 。罰款與時間罰則在所有可信來源中皆一致 。
Pidcock曾在突圍集團中騎乘超過100公里,儘管被扣20秒,仍保住總成績第九名 。
陪審團也針對在指定補給區外接收或傳遞食物、水壺的行為開罰 :
第16站個人計時賽中,陪審團重點關注車輛移動不當行為,對車隊人員、媒體司機及一名裝備漏檢的車手開罰 。
Visma-Lease a Bike車隊總監Arthur van Dongen因違反車輛移動規定,且未遵循陪審團指示,被處以 1,000瑞郎罰款、黃牌警告,以及 車隊後衛降位,即在第18站起被移至車隊車隊的第23位 。
Cofidis車手Hugo Page因「不雅或不當行為(賽期間公開小便)」及損害運動形象,被罰 500瑞郎 。此裁罰依據UCI規則2.12.007 8.6條,專門針對公開小便行為 。
陪審團在2026年環法賽事中的積極執法,不僅限於最後一週。早在前面賽段就曾針對多種違規開罰,包括:
每日陪審團公告涵蓋車手、車隊總監、支援人員、媒體司機,甚至嘉賓司機,證實UCI的紀律系統——包括相對較新的黃牌制度——在整場賽事的三週內都得到徹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