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訴訟由加州檢察長Rob Bonta領導的12州聯盟,於2026年7月13日提出,此舉無視了美國司法部先前對該合併案的批准。參與的州包括:加州、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州、康乃狄克州、麻薩諸塞州、明尼蘇達州、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馬里蘭州、紐澤西州、伊利諾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各來源所列州名略有差異,但所有文件中加州、紐約州、科羅拉多州和麻薩諸塞州均為核心成員)。
該訴訟指控此合併違反《克萊頓法案》,將削弱三個不同市場的競爭:廣泛上映的院線發行、票房最高的院線發行,以及基本有線電視授權。各州認為,合併後的實體將擁有過大的市場力量,導致消費者面臨更高的價格、更低的品質和更少的選擇。影院業者則另外表示,擔憂此合併將導致電影數量減少,縮窄消費者選擇。
派拉蒙強烈反對此訴訟,表示該訴訟「扭曲了既定的反壟斷法,並基於對當今娛樂產業競爭的錯誤描述」。該公司主張:
如果交易未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派拉蒙將面臨巨額罰款。根據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合併協議,一項**「拖延費用」(ticking fee)將從該日起算,金額為每股每日0.00277778美元**,每90天上限為每股0.25美元。多個消息來源估算,這對派拉蒙所有者David Ellison來說,相當於每日約700萬美元,或每季約6.5億美元。如果監管機構最終阻止此合併,派拉蒙還面臨70億美元的終止費用。
| 監管機關 | 狀態 |
|---|---|
| 美國司法部 | 已批准——2026年6月12日,其反壟斷部門結束調查,認定該交易在串流媒體、院線或其他市場上「不太可能對競爭造成損害」 |
| 歐盟委員會 | 待審查中——派拉蒙已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提交補救措施,可能包括退出與環球影業的電影發行合資企業,以解決歐盟的擔憂。歐盟已將評估補救措施的新期限設為7月22日;外界認為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
下一個關鍵日期是7月22日,屆時法官將決定是否將暫停期延長至14天以上——這項決定可能決定美國史上最大媒體合併案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