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體動物,包括環尾狐猴、蜘蛛猴、黑猩猩以及其他受保護物種,經常與犀牛角、穿山甲鱗片等動物部位一同販售 。交易物種皆受到《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規範 。在 Facebook 上偵測到的廣告中,84% 與 CITES 附錄 I 物種相關——這是全球保護最嚴格的動物——而 58.3% 涉及瀕危或極危物種 。Facebook 社團是這項活動的主要場所,佔了 76% 的偵測量 。
報告的結論非常明確:Facebook「不僅僅是眾多平台中的一個。它是線上野生動物販運得以集中、被發現並規模化的核心公共基礎設施」。
這份報告及其後的廣泛報導指出,Facebook 上的販運問題是 「設計使然」——而不僅僅是審核上的疏失 。主要的推手包括:
這份報告的副標題——「Facebook 是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中心,而這是設計好的」——精準總結了這些平台功能為販運者打造了一個「理想」環境的論點 。報告作者之一西蒙·海瑟姆(Simone Haysom)告訴 Mongabay:「我們需要具有約束力的法規。自我監管已經失敗……而且不太可能完全成功。」
Meta 的官方公開回應相當有限,該公司基本上拒絕針對 2026 年的 GI-TOC 報告具體發表評論。當 Mongabay 向 Meta 詢問對這份報告的看法時,Meta 沒有回應 。
Meta 將其參與的「終結網路野生動物販運聯盟」(Coalition to End Wildlife Trafficking Online)作為主要成績,稱透過該聯盟,他們在 2018 年至 2025 年間已移除 6,330 萬則違規野生動物商品,並封鎖了可疑的非法賣家 。該公司也表示,他們使用自動化偵測工具,並針對特定搜尋關鍵字設置了警示彈出視窗 。
在另一項較早的執法行動中,Meta 在 Mongabay 與 Bellingcat 的聯合調查揭露了平台上公開的野生動物販運行為後,關閉了印尼的九個 Facebook 社團 。Meta 當時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不法分子不斷改變他們的規避手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與專家合作,以領先這些威脅。」
然而,GI-TOC 的報告認為,自願性的自我監管已經失敗,並呼籲建立更強的國際監管協調機制,對平台施加可執行的義務,包括強制性的多語言偵測、建立可信賴的舉報者途徑,以及允許獨立研究人員進行存取 。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可執行的義務、演算法透明度、多語言審核以及有意義的第三方監督——被視為「針對一系列網路危害進行正確平台風險管理的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