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正挑戰歐盟要求它向競爭者開放搜尋資料與Android功能的兩項命令。公司認為,搜尋資料可能無法充分匿名化,讓使用者的搜尋紀錄暴露;而讓其他AI服務使用Android功能,也可能削弱裝置安全。Google除了提起訴訟,還另請歐盟普通法院暫停搜尋資料命令。
2
5
這場爭議的核心,是歐盟希望讓數位市場更具競爭性,與Google所稱的隱私及安全風險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兩項措施各有不同期限,搜尋資料分享預定於2027年1月開始,Android功能開放則預定於同年7月起實施。
歐盟兩項命令要求什麼?
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7月依《數位市場法》(DMA)對Google發布兩項具約束力的具體措施:一項針對Google搜尋資料,另一項要求Android讓競爭AI服務取得部分功能。
搜尋資料:2027年1月起分享匿名化資料
搜尋資料命令要求Google向符合資格的競爭搜尋引擎與AI服務提供匿名化搜尋資料。歐盟執委會表示,目的是讓競爭者改善服務,更有效與Google搜尋競爭。相關報導指出,OpenAI也在涉及的AI公司之列。
1
2
Google則質疑,這些資料是否能充分匿名化,避免使用者的搜尋紀錄被辨識。公司在上訴中主張,分享資料可能危及歐洲使用者的隱私。
2
5
除了正式上訴,Google也要求普通法院採取臨時措施,暫停搜尋資料分享規定。這項暫停申請與對命令本身提起的上訴是兩回事;目前提供的報導確認Google已提出申請,但未顯示法院是否已作出裁定。
Android:2027年7月起開放11項功能
另一項命令涉及Android上的功能。歐盟要求Google讓符合資格的競爭AI服務使用11項功能,使它們能運用Android的部分關鍵能力,與Google的Gemini競爭。歐盟執委會表示,使用者預計可從2027年7月起、在下一版Android中看到相關變更。
Google主張,擴大競爭服務對裝置功能的使用權,可能削弱Android的安全性與裝置完整性。歐盟執委會則表示,措施設有隱私和安全保障;競爭服務也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與隱私標準,才可取得使用權。
4
這場爭議為何重要?
歐盟執委會的目標,是讓競爭搜尋引擎和AI服務有更好的競爭機會。若命令依計畫實施,競爭者可能取得匿名化搜尋資料,或使用部分Android功能;執委會認為,這些資源有助於它們與Google的服務競爭。不過,競爭格局會如何改變仍屬未來可能性,目前尚無結果可供證明。
1
Google的上訴也將把一個更大的問題帶上法庭:監管機構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要求大型平台向競爭者提供資料或技術存取,同時確保使用者受到保護。法院將審視Google對這兩項命令的質疑;訴訟結果目前仍未確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