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DPC)對Google開罰4.03億歐元,原因是其在2018年5月25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間,透過「網路與應用程式活動」(Web & App Activity)、「定位記錄」(Location History)與「定位精確度」(Location Accuracy)處理使用者定位資料的方式,違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調查是在包括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在內的多個團體提出申訴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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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C認定Google哪些做法違規?
DPC的核心結論不只是「蒐集了定位資料」,而是Google未能讓相關處理符合GDPR對合法性、公平性、透明度、問責與保存期限的要求。
- **「網路與應用程式活動」及「定位記錄」的處理不合法、也不公平。**DPC認定,Google在這兩項功能下的資料處理不符合GDPR的合法與公平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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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精確度」未能符合問責義務。**Google無法證明此功能的資料處理符合合法、公平及透明的基本原則,因此違反GDPR的問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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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項功能都有透明度問題。**監管機關指出,使用者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定位資訊會被用來影響其看到的廣告,或用於推論個人的興趣;這使使用者失去對個資用途的有效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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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保存時間超出必要範圍。**DPC認為,Google在「網路與應用程式活動」和「定位記錄」中保留定位資料的時間過長。由於定位資料可能揭露相當私密的資訊,這項問題加劇了使用者對個人資料失去控制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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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C並命令Google在6個月內讓相關資料處理方式符合GDPR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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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由愛爾蘭監管機關處理?
Google在歐盟的主要監管機關是愛爾蘭DPC,因此DPC以「主導監管機關」身分處理這宗跨境個資案件。調查於2020年2月啟動,檢視的是GDPR開始適用後約20個月內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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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4.03億歐元罰款,是愛爾蘭DPC歷來開出的第四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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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怎麼回應?
Google表示,本案所涉的是「已經更新的歷史政策」。公司稱,自2019年起已大幅調整做法,並推出更容易管理定位資料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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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也表示,近年已加入自動刪除控制項,讓使用者可設定帳戶以3個月、18個月或36個月為週期自動刪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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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團體:執法拖太久,權利也會被削弱
BEUC是促成調查的消費者組織之一。該組織主張,Google並未就申訴中所稱的大規模追蹤取得有效且自由作出的同意,並批評執法程序歷時過久;BEUC認為,這類延誤可能「與根本沒有執法一樣有害」,凸顯消費者權利需要更迅速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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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般使用者而言,這項裁決傳達的重點是:即使平台提供定位設定,仍必須清楚說明資料如何被使用、是否會影響廣告或興趣推論,以及資料會保存多久;企業也必須能夠證明,這些處理方式確實符合GD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