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新聞議價激勵機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NBI)已成為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業者之間的新一層規則:符合條件的平台,必須在「與澳洲新聞業者簽訂合資格商業協議」和「繳納徵費」之間作出選擇。若平台未能投入足夠資金達成協議,便須按其澳洲數位廣告收入繳納費用;相關款項之後會回到澳洲新聞媒體業界。
2
這項制度也補上澳洲早前《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守則》(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留下的漏洞:平台不能單純透過撤下新聞內容,就避開新聞付費或議價義務。
哪些平台受到規範?
NBI針對在澳洲營運「大型」搜尋或社群服務、且澳洲廣告收入超過 2.5 億澳元的平台。現有資料列出的主要涵蓋對象包括 Meta、Google、TikTok,以及專業人脈平台 LinkedIn;將 LinkedIn 這類專業社交服務納入,是制度設計後期的重要調整之一。
1
3
2.5 億澳元的門檻,是針對平台及其關聯企業在澳洲的相關廣告收入計算,而不是企業全球或全部業務收入。最終制度也把徵費基礎由早期提案的較廣泛收入範圍,收窄至可歸因於澳洲的數位廣告收入。
2
核心選擇:簽新聞協議,或繳 2.5% 徵費
如果涵蓋在內的平台未能達成足夠的合資格協議,便須繳納相當於其澳洲數位廣告收入 2.5% 的徵費。
2
這個制度的重點並不是替政府增加一般稅收。政府偏好的結果,是促使平台直接與澳洲新聞出版商簽訂或續簽商業協議;只有在平台不作出足夠安排時,徵費才會成為後備機制。
徵費率由早期提出的 2.25% 上調至 2.5%,但計算基礎同時由較廣泛的企業收入收窄至澳洲數位廣告收入。
2
平台如何透過協議抵銷徵費?
合資格的商業協議可以用來抵銷平台原本可能面臨的徵費,主要條件包括:
- 大型新聞業者:150% 抵銷額——平台在協議下向大型新聞業者支付的款項,可按支付額的 150% 計入抵銷。
- 中小型新聞業者:200% 抵銷額——若協議對象是小型或中型新聞業者,抵銷額提高至支付額的 200%。
- 至少 8 家新聞業者——協議必須分散至至少 8 家合資格的澳洲新聞業者,而非只與單一出版商合作。
- 單一協議上限 25%——任何一份協議所產生的抵銷額,都不得超過平台可用總抵銷額的 25%。
換句話說,平台不能只靠一份大型合約就滿足制度要求。抵銷設計鼓勵平台建立涵蓋不同規模新聞業者的合作組合,讓資金不會過度集中於少數大型媒體。
相關協議也必須在平台該財務申報期結束前完成,才可用於抵銷該期間的責任。此外,協議內容須與澳洲新聞生產有關,或安排讓出版商的新聞內容在線上提供。這意味著合資格合作必須指向澳洲新聞與新聞製作,而不是與新聞無關的普通商業夥伴關係。
徵費收入會流向哪裡?
NBI與另一項「新聞業付款計劃」(News Journalism Payments scheme)並行運作。若平台選擇繳納徵費,而不是達成足夠的合資格協議,收取的款項將回流澳洲新聞媒體業界,而不是被政府當作一般收入保留。
澳洲政府表示,制度目標是讓本地新聞與新聞製作獲得更可持續的資金基礎,並支援公共利益新聞、民主問責、多元社群,以及規模較小或位於區域地區的新聞出版商。
13
對平台和新聞業者意味著甚麼?
對平台而言,關鍵已不只是「目前有沒有在服務上刊登新聞」。NBI將責任與平台在澳洲的廣告業務規模及服務性質連結起來,因此撤下新聞不再是簡單避開財務義務的方法。
6
對新聞業者而言,制度提供兩條可能的資金途徑:一是直接與大型平台達成商業協議,二是透過新聞業付款計劃取得分配款項。至少 8 家業者的要求,以及單一協議 25% 的上限,則是為了把支持範圍擴大至新聞產業更多部分。
總結來說,NBI把直接投資澳洲新聞設定為平台較理想的選項;而當平台不願或未能達成足夠協議時,2.5% 徵費則確保其仍須透過另一條渠道支持澳洲新聞與新聞製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