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政策出台前,已有報導指 ICE 與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人員曾在多州的移民執法行動中佩戴 Ray-Ban Meta 眼鏡。
但美國同時出現另一項看似矛盾的發展: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提出的 2027 財政年度預算,包含 750 萬美元,用於開發具即時生物辨識功能的智慧眼鏡原型,供 ICE 外勤人員使用。該計畫仍處於開發與預算提案階段,尚無資料證明系統已經部署;其政策邏輯是區分政府管控、具備正式紀錄與保管鏈的設備,與員工自行攜帶、缺乏官方紀錄機制的消費產品。
然而,這種區分並未消除公民自由疑慮。由政府配發的臉部辨識眼鏡,同樣可能引發對辨識準確度、監督、資料保存,以及被辨識者權利的疑問。
德國數位人權組織 HateAid 於 2026 年 8 月 12 日對 Meta、Ray-Ban、Oakley 相關企業及多家銷售眼鏡的零售商提出刑事告訴。HateAid 認為,這類產品外觀近似日常眼鏡,卻能在不易察覺的情況下錄影,可能觸及德國針對偽裝成日常物品、用於秘密錄音錄影裝置的限制。
該組織要求禁止 Wayfarer Gen 2 型號在德國銷售,並制定具約束力的「安全設計」(Safety by Design)規範,確保人們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告訴只是提出指控並要求調查,並不等於定罪、最終司法裁決,也不代表產品已經被正式禁售。德國案件的特別之處,在於它挑戰的不只是個別佩戴者的行為,也包括產品是否應被放上市場,以及產品設計是否本身就讓秘密拍攝變得過於容易。
Meta 則反駁相關主張,表示這款眼鏡已於 2022 年獲德國監管機關批准,並從設計初期就加入隱私防護措施。 雙方爭論的核心是:當攝影指示燈及其他防護機制已存在時,若相機仍被裝在外觀與普通眼鏡無異的物品中,這些措施是否足以讓旁人真正知道自己正在被拍攝。
有關 Meta 眼鏡配套應用程式內臉部辨識程式碼的報導,以及一項描述可辨識人物、解讀場景的智慧相機專利曝光後,爭議進一步升溫。專利只能說明企業曾經構想或申請某種技術,不能證明該功能已在現有消費產品中啟用。
電子前哨基金會(EFF)表示,透過靜態分析確認應用程式內存在臉部辨識程式碼;該組織之後又指出,Meta 在受到公眾關注後,於後續應用程式更新中移除了未啟用的臉部辨識程式碼。
即使功能處於休眠狀態,或後來被移除,仍足以讓批評者提高警戒。單純錄影會建立一份視覺檔案;自動化辨識則可能把這份檔案與姓名、個人檔案或其他身分資料連結起來。這也是數位人權倡議者認為問題不只是「偷拍」,而是涉及監控與實際匿名性的原因。
爭議正在 Meta 智慧眼鏡快速普及之際擴大。眼鏡製造商 EssilorLuxottica 表示,2025 年售出的 AI 眼鏡超過 700 萬副;相較之下,2023 年與 2024 年兩年的合計銷量約為 200 萬副。
當產品達到這種規模,即使只有少數人濫用或不慎使用,也可能影響大量旁人。裝置越普及,相機眼鏡就越難被視為罕見例外;社會面對的問題也變成:人們是否必須在戲院、餐廳、工作場所甚至街上,都預設外觀普通的眼鏡可能正在拍攝自己。
英國、美國與德國採取的措施各不相同,卻都指向同一項設計難題:如何維持禁止錄影的場域、保護機密資料,並讓人們能在公共生活中活動而不被默默辨識。
智慧眼鏡的相機可穿戴、可移動,且在社交上容易被誤認為普通眼鏡,讓這些期待更難執行。因此目前的應對多半是務實而零散的:在入口限制佩戴、在職場把它視為錄影裝置,或依據禁止秘密錄音錄影設備的法律挑戰其銷售。
這些措施是否足夠,最終取決於產品能否讓錄影真正清晰可見、限制影像被進一步辨識與利用,並為旁觀者提供有意義的保護;單靠佩戴者自律,恐怕不足以處理這項技術降低問責門檻後所帶來的風險。
這項政策出台前,已有報導指 ICE 與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人員曾在多州的移民執法行動中佩戴 Ray-Ban Meta 眼鏡。
但美國同時出現另一項看似矛盾的發展: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提出的 2027 財政年度預算,包含 750 萬美元,用於開發具即時生物辨識功能的智慧眼鏡原型,供 ICE 外勤人員使用。該計畫仍處於開發與預算提案階段,尚無資料證明系統已經部署;其政策邏輯是區分政府管控、具備正式紀錄與保管鏈的設備,與員工自行攜帶、缺乏官方紀錄機制的消費產品。
然而,這種區分並未消除公民自由疑慮。由政府配發的臉部辨識眼鏡,同樣可能引發對辨識準確度、監督、資料保存,以及被辨識者權利的疑問。
德國數位人權組織 HateAid 於 2026 年 8 月 12 日對 Meta、Ray-Ban、Oakley 相關企業及多家銷售眼鏡的零售商提出刑事告訴。HateAid 認為,這類產品外觀近似日常眼鏡,卻能在不易察覺的情況下錄影,可能觸及德國針對偽裝成日常物品、用於秘密錄音錄影裝置的限制。
該組織要求禁止 Wayfarer Gen 2 型號在德國銷售,並制定具約束力的「安全設計」(Safety by Design)規範,確保人們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告訴只是提出指控並要求調查,並不等於定罪、最終司法裁決,也不代表產品已經被正式禁售。德國案件的特別之處,在於它挑戰的不只是個別佩戴者的行為,也包括產品是否應被放上市場,以及產品設計是否本身就讓秘密拍攝變得過於容易。
Meta 則反駁相關主張,表示這款眼鏡已於 2022 年獲德國監管機關批准,並從設計初期就加入隱私防護措施。 雙方爭論的核心是:當攝影指示燈及其他防護機制已存在時,若相機仍被裝在外觀與普通眼鏡無異的物品中,這些措施是否足以讓旁人真正知道自己正在被拍攝。
有關 Meta 眼鏡配套應用程式內臉部辨識程式碼的報導,以及一項描述可辨識人物、解讀場景的智慧相機專利曝光後,爭議進一步升溫。專利只能說明企業曾經構想或申請某種技術,不能證明該功能已在現有消費產品中啟用。
電子前哨基金會(EFF)表示,透過靜態分析確認應用程式內存在臉部辨識程式碼;該組織之後又指出,Meta 在受到公眾關注後,於後續應用程式更新中移除了未啟用的臉部辨識程式碼。
即使功能處於休眠狀態,或後來被移除,仍足以讓批評者提高警戒。單純錄影會建立一份視覺檔案;自動化辨識則可能把這份檔案與姓名、個人檔案或其他身分資料連結起來。這也是數位人權倡議者認為問題不只是「偷拍」,而是涉及監控與實際匿名性的原因。
爭議正在 Meta 智慧眼鏡快速普及之際擴大。眼鏡製造商 EssilorLuxottica 表示,2025 年售出的 AI 眼鏡超過 700 萬副;相較之下,2023 年與 2024 年兩年的合計銷量約為 200 萬副。
當產品達到這種規模,即使只有少數人濫用或不慎使用,也可能影響大量旁人。裝置越普及,相機眼鏡就越難被視為罕見例外;社會面對的問題也變成:人們是否必須在戲院、餐廳、工作場所甚至街上,都預設外觀普通的眼鏡可能正在拍攝自己。
英國、美國與德國採取的措施各不相同,卻都指向同一項設計難題:如何維持禁止錄影的場域、保護機密資料,並讓人們能在公共生活中活動而不被默默辨識。
智慧眼鏡的相機可穿戴、可移動,且在社交上容易被誤認為普通眼鏡,讓這些期待更難執行。因此目前的應對多半是務實而零散的:在入口限制佩戴、在職場把它視為錄影裝置,或依據禁止秘密錄音錄影設備的法律挑戰其銷售。
這些措施是否足夠,最終取決於產品能否讓錄影真正清晰可見、限制影像被進一步辨識與利用,並為旁觀者提供有意義的保護;單靠佩戴者自律,恐怕不足以處理這項技術降低問責門檻後所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