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規避網絡主要依靠三種核心手法:設立核心樞紐公司、搭建多國空殼公司結構,以及系統性地偽造文件。
該網絡以一家在維也納註冊的公司為運作中樞,其負責人為一名28歲的白俄羅斯籍公民。 奧地利當局已於2026年5月將其逮捕。他於同年8月12日在維也納出庭,被控違反《歐盟制裁法》與《對外貿易與支付法》。
該網絡透過設立在至少八個國家的空殼公司進行運作,這些國家包括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西班牙、香港、白俄羅斯、吉爾吉斯、南韓、波蘭與立陶宛。 貨物先運至西班牙及香港的中間公司,最終再轉運至俄羅斯。
維也納的公司偽造最終用戶證明,向歐洲製造商宣稱設備將運往非受制裁國家的民用客戶,但實際上這些設備被再出口至與俄羅斯國有軍工集團Rostec有關的國防企業。 歐洲製造商因此被誤導,以為貨物會留在轉運國。
這些設備被用於製造巡弋飛彈與戰鬥機的引擎,以及其他軍事硬體,最終提供給Rostec旗下的俄羅斯軍工企業。
此案反映出歐洲執法機構面臨的核心挑戰,這已成為一種普遍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