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參議院決議與重申《共同防禦條約》(2025年10月)
美國參議院提出S.Res.409號決議,紀念《美菲共同防禦條約》簽署74週年,並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海持續升級的侵略行為與政治法律戰」。同年10月13日,國務院另案譴責中國船隻衝撞並以水砲攻擊靠近中業島的菲律賓漁業及水產資源局船隻,明確重申《共同防禦條約》第四條之效力範圍涵蓋對菲律賓公務船艦及飛機在南海所遭受之武裝攻擊。
3. 聯合軍事巡邏與演習(2026年1月至6月)
4. 雙邊戰略對話再次確認(2026年2月)
在美菲雙邊戰略對話的聯合聲明中,雙方重申《共同防禦條約》涵蓋對任一國軍隊、飛機及公務船艦在太平洋地區(包括南海)所遭受的武裝攻擊。
5. 升級譴責——「可疑藉口」(2026年8月8日)
在關於中國依據保護區名義積極執行禁漁令,以及中國海警與菲律賓漁船發生暴力衝突的報導傳出後,美國國務院發表措辭更為強硬的聲明,指控中國利用「可疑的」環境藉口來推進其領土主張,並拒絕菲律賓漁民進入傳統漁場。美國印太司令部發布一份戰術援助文件,表明美國「堅決反對中國在斯卡伯勒礁宣佈設立『自然保護區』此一破壞穩定之舉」。
2016年常設仲裁法院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作出的裁決是此事的根本法律背景。仲裁庭裁定:
中國拒絕接受仲裁庭的管轄權,亦未遵守該裁決;而美國則認為該裁決在國際法下具有法律約束力。自然保護區的宣佈,透過單方面主張中國主權並限制仲裁庭裁決理應保持開放的通行權,直接違反了該裁決。
1951年的《美菲共同防禦條約》規定雙方有義務回應在太平洋地區發生的武裝攻擊。美國已逐步擴大其對該條約的解釋,使其涵蓋對菲律賓軍隊、公務船艦及飛機在南海所遭受的攻擊。然而,在歷次衝突(包括2025年11月的登船事件)後,菲律賓本身並未啟動《共同防禦條約》,這反映出馬尼拉當局在維護聯盟團結與避免直接升級之間謹慎的權衡取捨。
美國的行動也符合其更廣泛的印太戰略,即威懾單方面的海上脅迫行為、維護航行自由,並與日本、澳洲等盟友共同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斯卡伯勒淺灘位於菲律賓主要島嶼呂宋島以西約120海浬處,距中國大陸約200海浬。整個南海區域承載著每年價值3.4兆美元的船舶運輸貿易,其中包括全球約三分之一的原油海運量以及超過一半的液化天然氣貿易。確保這些水域的航行自由是美國的核心利益。中國的自然保護區指定,若成功執行,將開創一個先例,即利用環境法來使其在諸如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等其他爭議地物上的領土鞏固行為合法化,這無異於以行政命令取代國際裁決,從而改寫整個海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