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在X平台上直接回應,稱《華爾街日報》報導是「假新聞」(fake news)與「荒謬假新聞」(absurdly fake news),並明確表示出售 Tesla 中國業務的想法「從來沒有在任何討論中出現過」(never even come up in a discussion ever)。
Tesla 中國也同步否認,當地向媒體表示該報導是「虛假資訊」(false information)。
儘管馬斯克全面否認,這則報導確實點出了一個多年來始終存在的策略性矛盾。
以**上海超級工廠(Gigafactory Shanghai)**為核心的 Tesla 中國業務,對於 Tesla 全球產能扮演著無可取代的角色:
任何拆分動作,都意味著要切割 Tesla 最大生產基地、最重要出口中心、以及美國以外最大市場。這絕非輕率之舉。
即便《華爾街日報》報導的即時性有待商榷,它所指出的核心矛盾是真實存在的。Tesla 與 SpaceX 若真的要合併,將面臨幾乎無法繞過的障礙,主要源自 SpaceX 做為美國國家安全承包商(national security contractor)的關鍵角色。
CFIUS 與國家安全審查。 任何合併案只要涉及:一方在中國有深度業務(Tesla),另一方握有美國國防機密合約(SpaceX),就必然觸發**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強制審查。監管機構極可能將中國市場的曝險視為不可接受的技術轉移或間諜風險管道 。
SpaceX 是美國國防部的關鍵承包商。 SpaceX 承攬美國國家安全太空發射、Starshield(Starlink 軍用版)及其他機密計畫。美國聯邦參議員伊莉莎白·華倫(Elizabeth Warren)等人早已對中國資金投資 SpaceX 提出關切,稱 SpaceX 是「國防部關鍵承包商」(a critical Department of Defense contractor)。SpaceX 在S-1上市文件中明確自述為「美國政府的主要發射服務提供商」(the primary launch provider for the U.S. government),2025年國家安全太空發射計畫(NSSLP)的12次中重型任務中,SpaceX 執行了11次 。
多司法管轄區監管批准的雙重困境。 摩根大通(JPMorgan)分析師將此稱為「實務瓶頸」(practical bottleneck),指出要同時取得中國與美國的監管批准極度困難——中國必然反對任何削弱 Tesla 在當地承諾的重組方案,而美國國防機構則會強烈抵制任何可能的外國牽連 。
中國的反制力量。 北京當局對於影響其國家利益的外國併購案同樣擁有審查權。任何可能使馬斯克控制的合併實體將投資或技術移出中國的交易,都可能遭遇中國封殺或嚴苛附帶條件 。
治理結構不對稱。 馬斯克在 SpaceX 持有約85%的投票權,但在 Tesla 僅掌握約20%投票權。這使得合併結構更形複雜,外界普遍認為這更像是 SpaceX 收購 Tesla,而非「對等合併」。
持續的政府審查。 美國參議院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初,馬斯克及其5家公司正面臨至少8個聯邦機構的未決訴訟、調查或執法行動,潛在罰款與民事處罰總額超過23.7億美元 。
Tesla 與 SpaceX 合併,將面臨近乎不可能的雙軌任務:既要滿足美國國家安全審查,又要同時應對中國的監管敏感性,而兩個政府都握有有效的否決權。《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或許是關於馬斯克堅稱從未發生的應變計畫,但報導所描述的戰略困境,對於任何同時涉足美國國防承包與中國製造的企業來說,是一個真實且持續存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