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15%最低稅率的國家,在2024年從大型跨國企業徵收的額外企業稅收估計在790至1090億歐元之間。這低於OECD較早前的預測,即全面實施後全球每年可增加1550至1920億美元的稅收(相當於全球企業所得稅收入的6.5%至8.1%)
。OECD在2024年1月的經濟影響評估中曾預估,該規定將使全球低稅負利潤減少約80%
。
獨立機構對長期稅收潛力的估算差異極大。部分學術模型預測全面實施後每年稅收在680至1050億美元之間,而OECD自身的估算則高達2200億美元。歐盟稅務觀察組織(EU Tax Observatory)估計,僅歐盟成員國每年就可從15%的最低補徵稅中獲得550至670億歐元
。
首年實際稅收與長期預測之間的差距,可歸因於以下幾個因素:
過渡期安全港與排除條款: 實質性排除條款(SBIE)及過渡期安全港規定,暫時豁免許多跨國企業計算補徵稅,大幅降低了首年的稅負。Deloitte針對瑞士前50大上市公司的一項研究發現,許多公司因這些過渡安排而無需繳納補充稅,且超過四分之三的額外稅收來自單一企業
。
減少利潤移轉: OECD估計,最低稅負制將使全球移轉利潤減少約一半,縮小了投資樞紐與其他國家之間的稅率差異。OECD在2024年1月的工作報告中估計,全球最低稅負制將使低稅負利潤從2017-2020年間平均約2.143兆美元減少約80%,降至6530億美元
。
廣泛但進度不一: 超過140個OECD/G20包容性框架成員國已原則同意第二支柱。歐盟成員國已於2024年1月1日實施相關規定,日本、澳洲、南韓、英國、加拿大等其他主要經濟體也在2024年期間完成立法
。
截至2024年初,約有45至55個司法管轄區已實施或處於第二支柱立法的進階階段。然而,部分地區的實施速度低於預期。截至2024年初,僅有21個歐洲國家和4個非歐洲國家擁有「已生效的最終法律」來實施第二支柱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
未實施且積極反對: 美國並未實施第二支柱。川普總統在其第二任期就職首日即簽署行政命令,指示OECD協議對美國「不具任何效力或效果」。國會兩黨對全球最低稅負制均表現出強烈反對
。2017年的《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實施了不同的海外收益最低稅(GILTI),該制度被用作第二支柱部分設計的參考模型
。
取得並行安全港豁免: 2026年初,美國財政部與包容性框架達成協議,創設新的「並行安全港」機制,實質上認定美國稅制符合第二支柱要求,使美國跨國企業集團得以免於繳納外國的補徵稅。美國是OECD中央紀錄中唯一被列為擁有合格制度以適用此安全港的司法管轄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