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確認的守門人,蘋果必須遵守DMA為開放其生態系統給競爭對手所設定的全套義務。這些義務包括:
普通法院的裁決本身並未課以新罰款,但它確認了先前已發出罰款的法律依據:
蘋果的敗訴緊接在Google之後——Google於2026年7月2日輸掉了其長期抗戰,未能推翻一筆41億歐元的歐盟反壟斷罰款,該罰款源於其利用Android作業系統打壓競爭對手。歐洲法院駁回了Google的上訴,為這場長達八年的法律戰畫下句點,也顯示歐盟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力道正在加劇。
蘋果可將普通法院的裁決上訴至歐洲法院(ECJ)——歐盟的最高法院。然而,此類上訴僅限於法律問題,意味著蘋果不能重新爭執案件的事實部分。蘋果已就5億歐元罰款另行提出上訴,並形容該罰款「前所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