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A 為船舶附帶排放建立了聯邦法規框架,並指示 EPA 制定國家排放標準,同時由 USCG 制定實施、合規與執法法規 , 。
EPA 已發布/最終確定了國家船舶排放標準,但 VIDA 的全面實施仍需 USCG 法規的配套 。
在 USCG 法規生效前,現有法規架構將持續適用,包括2013年《船舶通用許可》(VGP)、USCG 壓載水法規,以及適用的州政府要求 , 。
關於威斯康辛州的論點有資料支持:威斯康辛州自然資源部 (Wisconsin DNR) 的文件指出,在過渡期間,於該州水域營運的船舶仍需遵守壓載水排放許可要求 。
陳述中提到威斯康辛州的許可證涵蓋期限至2031年7月7日,這與所述的五年的涵蓋期限一致,但各船舶的具體到期日應以威斯康辛州 DNR 實際核發的許可證/涵蓋文件為準 。
關於可能提前終止的解釋是合理的:一旦 VIDA 全面實施,州的船舶附帶排放計畫可能會被聯邦 VIDA 框架取代。因此,威斯康辛州的許可證可能會顯示到2031年的到期日,但如果聯邦法規轉換完成,該許可證可能會提前終止或暫停 , 。
建議的精確用詞:
VIDA(船舶附帶排放法)建立了一個規範船舶附帶排放的國家聯邦框架,其中 EPA 負責制定國家排放標準,USCG 負責制定實施、合規與執法法規。VIDA 尚未完全生效,因為 USCG 的實施法規仍在制定中。在這些法規生效前,現有要求,包括2013年 VGP、USCG 壓載水法規,以及適用的州政府要求(如威斯康辛州的壓載水許可計畫)將持續有效。因此,威斯康辛州的許可證涵蓋範圍在其聲明的到期日前(例如2031年7月7日)是有效的,但若 VIDA 全面實施並取代或暫停該州的獨立計畫,其效力可能提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