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 —— 歐盟《人工智慧法》第 50 條將從 2026 年 8 月 2 日起在全面所有領域生效 。該條文要求,AI 生成或經操弄的內容(例如深偽技術)必須以機讀與人類可讀的形式清楚標示。AI 系統的提供者須標記合成成果,而部署者(包括品牌與廣告代理商)則需負起合規責任
。
美國 ——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自 2024 年以來持續加強執法力道。重要里程碑包括:
就在品牌低調試驗合成網紅的同時,更廣泛的市場正朝相反方向發展:
模式很清楚:當部分品牌為了節省成本,在保密協議下使用 AI 生成的網紅時,監管的地面正在他們腳下滑動,而市場的信任紅利正回流到人類的真實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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