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在提交給歐盟執委會的正式意見中反對指出,這套以規模為基礎的規則「目前只會影響到美國業者」。國際法律與經濟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and Economics)的評論更進一步總結,這項法案實際上構成了「世界貿易組織(WTO)原則下的非關稅障礙」,並指出巨型星座的門檻「並非源自任何既定的國際安全標準或對軌道風險的科學評估」
。無論是將其定調為安全規範或競爭障礙,巨型星座的分類已成為跨大西洋太空政策關係中最核心的交鋒點。
除了監管框架之外,歐盟也在打造自己的硬體。IRIS²——全名為「基礎設施韌性、互聯與衛星安全系統」(Infrastructure for Resilience, Interconnectivity and Security by Satellite)——是繼伽利略(Galileo)和哥白尼(Copernicus)之後,歐盟的第三個旗艦太空計畫
。這個星座將由約 290 顆衛星以多軌道配置組成,融合了低地軌道(LEO)和中地軌道(MEO),既能提供低延遲效能,也具備廣泛的覆蓋範圍
。
2024 年 12 月 16 日,歐盟執委會與由歐洲衛星營運商 SES、Eutelsat 和 Hispasat 所領導的 SpaceRISE 聯盟,簽署了一份為期 12 年的特許經營合約
。總預算為 106 億歐元,其中約 65 億歐元來自公共資金(內含歐洲太空總署 ESA 夥伴計畫撥款的 5.5 億歐元),其餘超過 40 億歐元則由民間產業投資
。
IRIS² 的設計初衷,並非要在消費零售寬頻市場上與星鏈直接競爭。它的首要任務是為歐洲各國政府、國防機構和關鍵基礎設施提供安全通訊
。歐盟國防委員安德留斯·庫比柳斯(Andrius Kubilius)曾公開表示「等我們有了 IRIS²,它將會比星鏈更好」,但他也坦言,此刻的歐洲還沒有這種能力
。首批政府服務預計在 2030 年上路,而初次發射任務則規劃在 2029 年
。
歐盟的一連串動作,當然沒有被華府漠視。2026 年 3 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主席布蘭登·卡爾(Brendan Carr)發布公告,質疑該會長久以來對於外國衛星業者「推定核准美國市場准入申請」的原則是否仍恰當
。這份公告明確援引《歐盟太空法案》作為重新評估互惠對等的理由之一
。
SpaceX 則在 2026 年 4 月加碼施壓,致函 FCC 要求主管機關「以同樣手段報復」歐盟的監管作為,並限制那些母國政府刁難美國企業的歐洲衛星業者進入美國市場
。信中直接點名總部位於盧森堡的 SES 就是一個受益於美國市場准入,卻因歐盟規則而讓美國系統吃虧的歐洲業者
。
歐洲業者正努力站穩腳步。Eutelsat 執行長伊娃·柏內克(Eva Berneke)表示,儘管壟罩在監管摩擦的陰影下,來自美國企業和五角大廈對替代性衛星服務的需求「依然相當有韌性」,客戶端的對話也持續進行中
。目前 FCC 的互惠調查程序仍在進行中,而雙方釋出的訊號都顯示,這場爭端不僅尚未平息,還有越演越烈的趨勢。
《歐盟太空法案》仍在立法程序中闖關,各項條款的實施日期將分階段在數年內生效 。具爭議的「巨型星座」條文仍保留在草案中,最終版本的文字將取決於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與執委會之間的政治角力。與此同時,IRIS² 也正從簽約階段邁向早期開發,首批衛星的發射預計會在這個十年結束前展開。
歐洲正在嘗試的事情,既直白又野心勃勃至極:打造一個任何外國公司都無法任意切斷的主權、安全通訊層。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一場從太空軌道一路延燒到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監管與產業大戰——這個過程,也將重新定義人們如何思考天空中那片基礎設施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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