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馬斯克已持有大量這類「超級投票權股票」,即使 IPO 後他的經濟持股比例下降,他仍能維持壓倒性的決策權。文件顯示,他大約擁有 約 42% 的股權,但控制約 79%–85% 的投票權。
這種「股權與投票權分離」意味著馬斯克可以決定幾乎所有股東投票事項,例如:
實際效果是:SpaceX 即使成為上市公司,仍能保持接近創辦人公司(founder‑led company)的決策模式。
除了投票權結構外,公司的管理架構也高度集中。
IPO 之後,馬斯克預計同時擔任 SpaceX 的 CEO、首席技術長(CTO)與董事會主席。
而由於 Class B 股份控制董事會選舉,他基本上可以主導董事任命與空缺補選。
根據 IPO 文件摘錄,若要解除馬斯克的 CEO 或董事長職務,需要 Class B 股東投票同意,而這些股份主要由他本人掌控。
實際上,這讓他在治理結構上幾乎不可能被外部股東撤換。
因此,SpaceX 在上市後將被視為一間 「controlled company(控股型公司)」——意指單一創辦人或股東對公司治理擁有主導權。
SpaceX 也透過法律結構降低股東對公司治理提出挑戰的能力。
公司目前 註冊於德州(Texas)而非傳統的德拉瓦州(Delaware),並在治理文件中加入多項條款,例如:
監督 IPO 文件的公共官員指出,這些條款可能使投資人更難對公司或管理層提出違反受託責任的訴訟。
這並不代表股東完全不能起訴,但會提高訴訟的成本與程序難度。
另一個可能削弱股東影響力的因素是投資者結構。
Nasdaq 在 2026 年推出新的「快速納入(fast entry)」規則,允許大型新上市公司若市值足夠高,最快在 上市約 15 個交易日後就能納入 Nasdaq‑100 指數。
若 SpaceX 符合條件,可能迅速吸引大量追蹤指數的被動型基金(passive funds)買入股票。
這雖然會增加市場需求,但被動基金通常不會積極參與公司治理或股東行動。因此,股東結構可能變得更加分散、但監督力更弱。
在已由單一控制股東主導的公司中,這種情況往往會進一步降低少數股東的實際影響力。
IPO 文件還揭露了一項極為罕見的高層薪酬計畫。
SpaceX 董事會批准向馬斯克授予 最多 10 億股績效型限制股票。
這些股份只有在達成特定里程碑後才會逐步解鎖,包括:
獎勵將分成多個階段發放。若其中相當一部分最終解鎖,馬斯克的經濟持股與投票影響力都可能顯著增加。
綜合來看,SpaceX 的 IPO 架構形成一套高度集中權力的治理模式:
至於這是否會形成真正的 「跨世代控制(dynastic control)」,目前仍不確定。這取決於未來的股份轉讓安排、遺產規劃,以及超級投票權股份是否永久存在。
但從 IPO 設計本身來看,有一點非常清楚:
SpaceX 可以在成為上市公司的同時,幾乎不把控制權從創辦人手中移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