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 2025年8月 發表的聯合聲明進一步列出主要內容,包括:
不過,該協議當時僅屬 政治框架,並非直接生效的法律安排,因此歐盟必須透過立法才能落實相關關稅調整。
為履行特恩伯里協議,歐盟機構談判的核心是 兩項法規,目的是把協議中的關稅承諾正式寫入歐盟法律體系。
這份暫時協議主要將:
歐盟希望藉此在 7月4日之前展示合規進展。川普此前警告,若歐盟未能落實協議,美國可能對歐洲商品(包括汽車)徵收「更高得多」的關稅。
在落實特恩伯里協議的立法中,歐盟預計:
涵蓋的產品包括堅果、乳製品、加工食品、部分肉類以及多種農產品與海產。
作為交換,美國承諾:
這樣的結構意味著跨大西洋貿易將在多個產業中建立較可預測的關稅制度。
儘管整體方向一致,但歐洲議會與成員國政府在多項條款上出現分歧。
歐洲議會要求,歐盟對美國商品的關稅優惠 必須在美國履行承諾後才生效。這項條款旨在避免歐盟先讓步而美方未履約。
議員也要求更強的保護措施,以防止市場受到衝擊,例如:
談判還涉及協議有效期限。折衷方案加入 到期條款:若未續約,關稅優惠將於 2028年3月31日 自動失效。
即使談判代表已達成暫時協議,歐盟立法流程仍未完成。
2026年 3月,歐洲議會已在一讀中通過其談判立場,授權與成員國政府展開機構間談判。
接下來仍需完成三個關鍵步驟:
只有在這些程序完成後,歐盟才能正式實施對美國商品的關稅減讓。
整個談判的緊迫性來自華盛頓的警告:如果歐盟未在期限前落實協議,美國可能對歐洲出口商品 大幅提高關稅。
因此,對歐洲政策制定者而言,這不僅是技術性立法問題,更是避免新一輪跨大西洋貿易衝突的關鍵一步。
目前的暫時協議顯示,美歐雙方仍致力於維持 2025 年達成的貿易框架。但長期穩定性仍取決於歐盟能否完成立法,以及雙方未來是否遵守協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