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議的《工業加速法》(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IAA),核心做法是把政府採購與公共支持轉化為歐洲本土工業產能的需求。對電動車而言,這有機會把整車組裝、電池製造與零組件供應鏈留在歐洲;但在初期,也可能推高符合資格車款的製造成本。
關鍵取捨很直接:在地化門檻可讓歐洲製造商取得較可預期的市場需求,但歐盟製電池與低碳材料目前較昂貴。成本最終可能由車廠吸收、由政府提高補助,或反映到消費者支付的車價上;價格較低的小型電動車,承受壓力尤其大。
新規管的是公共資金,不是禁止進口車
IAA 目前仍是提案,並非全面禁止進口電動車。其車輛規定主要適用於納入範圍的公共採購程序與公共支持方案,不符合條件的車仍可在私人市場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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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得相關資格,電動車將須符合以下條件:
- 最終組裝必須在歐盟境內完成;
- 除電池外,車輛零組件出廠價值至少 70% 須源自歐盟;
- 動力電池須含有指定數量的歐盟來源關鍵零組件,且包括電芯;三年後,所需零組件數量還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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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改變競爭誘因。任何想爭取公共採購或取得相關支持的車廠,不論總部位於何處,都更有動機把供應鏈移往歐洲。換句話說,競爭焦點不再只是車輛掛哪一個品牌,而是在哪裡組裝、零件與電池在哪裡製造。
為何短期內可能增加 2,239 歐元成本?
根據 Euronews 報導的 Bruegel 試算,歐盟製電芯成本約為每 kWh 85 歐元,其他來源電芯則約 50 歐元,差額為每 kWh 35 歐元。套用至 60 kWh 電池組,成本約增加 2,100 歐元。再加上低碳鋼的約 200 歐元成本,扣除歐盟擬議簡化車輛審批程序帶來的每車 61 歐元節省,淨生產成本增加約為 2,239 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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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指每款車的零售價一定會原封不動上漲 2,239 歐元。車廠可壓縮利潤、重新設計車型、調整電池容量,或由公共補助填補部分缺口。不過,入門級電動車原有的利潤空間通常較小,較難消化更高的材料成本;若補助無法補足差額,平價車市場的價格壓力便可能最明顯。
真正的政策問題因此不只在於歐洲是否願意為本地製造支付溢價,而是:這筆錢由誰承擔——車廠、納稅人,還是消費者?
2030 年每車多 500 歐元:可能情境,不是保證
倡議組織運輸與環境(Transport & Environment,T&E)提出較樂觀的情境:隨著產量、學習效應與供應鏈投資增加,歐洲電池帶來的平均額外成本到 2030 年可能降至每輛電動車約 500 歐元,不同車廠約落在 300 至 750 歐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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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導,T&E 預期若歐洲生產有效擴張,歐盟製電池相對中國電池的成本落差,可從目前約 90% 縮小至 2030 年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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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較低的未來溢價並不會自動出現。電池廠必須獲得投資、達到足夠的產能利用率,並擁有穩定需求。若只用在地化規則保護市場,卻無法培養成本有競爭力的工廠,政策可能只是保留成本劣勢,而非解決它。
對中國車的影響:重點是產地,不是品牌國籍
不符合條件、在中國製造的電動車,仍可供私人買家購買,但在受規範的公共採購與支持管道中將處於不利位置。另一方面,中國車廠也可透過在歐洲設立符合標準的組裝與供應鏈來回應。
這項區別非常重要。Bruegel 指出,2026 年中國製電動車已占歐盟電動車銷量逾 20%。
21 同時,國際能源署(IEA)指出,歐盟在 2025 年仍是全球第二大電動車生產地,區域產量大多仍由本土車廠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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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車廠在歐洲在地化,可能帶來投資與就業,同時維持價格、電池技術與軟體方面的競爭。但若規則只減少市場上可行的低價車型,卻沒有促成大量新產能,消費者得到的將是選擇變少、價格變高。
為何布魯塞爾仍願意承擔風險?
歐洲車業正面臨長期壓力。Bruegel 資料顯示,歐盟乘用車產量自 2019 年以來減少約 260 萬輛、跌幅達 19%;包括銷售、維修與運輸在內的整體汽車價值鏈,2025 年約雇用 1,400 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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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項政策有其明確的產業邏輯:若由公共需求提供可預期、且附帶在地產能條件的訂單,可改善歐洲電池與零組件工廠的投資誘因。歐盟執委會也將 IAA 定位為加速戰略產業產能與脫碳的法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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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保障需求不等於具備競爭力。真正成功的政策,仍須使企業降低成本、持續創新並具備出口能力,而非只是在受保護的公共需求中取得資格。
較佳設計:漸進上路,也要守住平價車
較理想的做法,是把在地化條件視為暫時的起跑道,而非永久性庇護。可考慮的配套包括:
- 可預期地分階段提高門檻:讓供應商看見清楚的投資訊號,同時降低短期衝擊。
- 保護平價電動車的可負擔性:針對小型與低價車款提供支持,避免價格敏感家庭承擔過高的「歐洲製造溢價」。
- 把支持與實際產能、降本成果掛鉤:公共資金應鼓勵工廠建設、產能利用、創新與更低的電池成本,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合規。
- 建立定期檢討與退場機制:持續評估價格、產量與供應韌性是否改善到足以支持規則延續。
Bruegel 的配額替代方案,也有法律風險
Bruegel 另提出一種選項:與中國就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出口建立有時限的安排,設定出口配額,並在違反時啟動回復措施(snapback mechanism),作為單純排除中國競爭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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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經濟邏輯在於,暫時性上限可減緩進口快速增加,同時保留部分競爭壓力,為歐洲車廠提升效率爭取時間。然而,法律與執行風險不容忽視。Bruegel 曾指出,在地化要求面臨貿易法約束,且歐盟對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WTO GPA)締約夥伴負有採購市場開放承諾。
50 針對單一國家的出口限制安排,也必須經過嚴格法律檢視,不能把它視為取代競爭力的簡易方案。
結論:能否降本擴產,決定「歐洲製造」是否值得
IAA 可能讓透過公共支持或公共採購取得的電動車更具歐洲在地成分,但初期製造成本也更高。Bruegel 的近期試算指向典型 60 kWh 合格車款約增加 2,239 歐元;T&E 對 2030 年每車約 500 歐元的估計,則描繪出歐洲電池產能成功擴張後可能出現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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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價值將取決於執行。如果它能促成有效率的歐洲電池與零組件產能,又不犧牲平價電動車選擇,便可強化產業基礎;如果結果只是拉高投入成本、削弱競爭壓力,消費者可能只會得到昂貴的「歐洲製造」標籤,卻沒有相應的長期產業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