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增的大型風電和太陽能基地,許多位於風光資源豐富的北部和西部;但主要用電需求集中在東部及南部沿海省份。要把電力送往這些地區,需要足夠的本地電網容量、長距離輸電線路,以及跨省交易和調度安排。
當某條輸電通道或受電地區達到上限時,多餘的再生能源不能簡單地「改送到別處」。即使全國其他地方仍然需要電力,發電所在地仍可能被迫限發。
太陽能通常在日間中午前後達到高峰,但用電需求有時在傍晚才較高;風力則具有間歇性,可能在當地需求偏低時大量輸出。如果電池、抽水蓄能、可調節的工業用電及其他彈性資源不足,系統營運者就難以處理「在錯誤時間、錯誤地點出現的電力」。
因此,單純增加發電容量,不代表一定能減少化石燃料發電。電網還必須有能力在正確時間平衡、輸送並為這些電力定價。
中國部分大型新能源基地的設計,仍以煤電作為支撐間歇性再生能源的穩定電源。例如,規劃中的內蒙古庫布其至上海特高壓直流輸電項目,計劃輸送的電力超過 60% 來自再生能源,同時配置 9,000 兆瓦時儲能及 2.64 GW 煤電容量。
這反映中國能源政策的一個關鍵選擇:應否以儲能和其他彈性資源支撐風光電力,還是繼續把煤電與大型清潔能源基地綁在一起。
CREA 和 GEM 指出,2026 年煤電企業仍被要求簽訂年度合約,合約電量約相當於上一年實際供電量的 60% 至 70%。這類安排原意是保障供電安全和電廠收入,但也等於預先為煤電保留了相當大一部分有限的用電需求。
結果是,煤電不再只是極端需求時才啟動的備用電源。當煤電廠有動機甚至有合約義務供電時,即使風電和太陽能的邊際運行成本較低,清潔電力仍可能被限發。
2026 年上半年,中國新增 30 GW 煤電容量,卻只退役 2.7 GW。這並非只是建立一批只在用電高峰或緊急情況下才使用的備用機組,而是令整個煤電機組群擴大,並在已出現供過於求跡象的市場中爭奪發電量。
CREA 表示,煤電廠的使用強度下降,但煤電發電量仍然增加。這種組合通常意味著有更多機組競逐有限的用電需求。 新增煤電容量也提高了電網調度的複雜度:煤電廠受到既有合約、地方供電可靠性角色及投資利益支撐;風電和太陽能則受到地理位置及輸電容量限制。
這也解釋了為何收緊新煤電審批,未必能立即扭轉煤電上升趨勢。已獲批或正在興建的項目仍可陸續投產,而地方政府也可能基於供電安全、就業和投資等考量,支持新增容量。現有證據較支持「結構性鎖定與供過於求」的解釋,而不是中國全國都出現了必須依靠新增煤電才能滿足的電力短缺。
當然,數據也呈現出部分正面訊號。中國能源報道稱,2026 年上半年再生能源供應超過全國用電量的 40%,煤電佔比則首次降至 50% 以下。 但煤電佔比下降,不代表煤電絕對發電量必然下跌:只要全國用電量和總發電容量同時增長,煤電的比例可以下降,實際發電量仍然增加。
棄風棄光會直接削弱項目的經濟效益。開發商原本預期電廠能產生並出售一定電量,但輸電擁塞或調度限制可能令實際銷售量低於預期,進而增加收入、併網和電價的不確定性。
中國 2026 年上半年新增太陽能裝機容量按年下降 66%,由一年前的 212.21 GW 降至 72.07 GW。報道將大部分跌幅歸因於定價改革前搶先併網的熱潮消退,因此這組數字不能證明棄電直接導致裝機下跌;但更不穩定的市場環境,確實可能令開發商挑選項目時更加審慎。
投資方向可能逐步偏向能夠提供較穩定電力的項目:
亞洲多地都面對相同的基本難題:再生能源部署速度超過輸電、儲能、需求彈性及市場改革的進度。不過,各地的制度和規模差異很大。
澳洲的棄電問題與屋頂太陽能和大型太陽能輸出強勁、輸電限制,以及電池部署未完全追上裝機增長有關。OpenElectricity 數據顯示,2025 年首九個月澳洲風電和太陽能棄電量增加逾三倍,達 3.7 TWh,佔同期再生能源發電量 6.8%。
日本電力系統由多個區域電網組成,區域之間的輸電能力有限。當核電出力增加時,核電也會佔據部分低碳發電空間,使風電和太陽能在同一時段更容易被限發。
路透社檢視業界數據後指出,2025 年首八個月,日本十個電網區域中的九個,棄電量增加 38.2% 至 1.77 TWh,佔綠色電力總發電量 2.3%。 相比中國,日本的問題地理範圍更受限、絕對量也低得多。現有資料沒有提供日本 2026 年上半年的全國可比數字,因此不宜作直接的當年比較。
印度的棄電同樣與輸電瓶頸和電網安全要求有關。政府資料顯示,印度 2026 年 4 至 6 月少吸收了 8,133 吉瓦時(GWh)太陽能電力,其中 4 月、5 月和 6 月的月度數字分別為 2,417、3,235 和 2,481 GWh。
這個數字已相當可觀,但仍遠低於中國同期估計的 360 TWh。絕對差距部分反映中國擁有規模大得多的風電和太陽能機組,因此不能單純以棄電總量判斷政策表現。不過,兩者都說明輸電投資必須與發電容量同步推進。
中國的經驗表明,不能只用新增多少 GW 來衡量再生能源目標是否成功。一個真正能運作的清潔電力系統,還需要:
所以,問題並不是中國單獨建設了太多再生能源,而是把大量風光發電接入一個仍為煤電保留制度性角色的電力系統。在輸電、儲能、調度和市場規則真正改變之前,風電與太陽能容量增加,完全可能與煤電發電量上升同時發生,甚至造成更多清潔電力被白白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