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院提供企業一個思考 AI 治理的起點:與其籠統地說「可以用 AI」或「有人監督」,不如先看某項任務把多少責任交給系統。法院允許生成式 AI 協助準備法庭文件,但使用者仍須對內容準確、且經獨立查核負責。企業可以借鏡這項原則,但應依自己的工作內容與風險設計規則;這些企業規則並非新加坡法院對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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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任務劃界,而非只看工具
同一款 AI 工具,或許適合協助低風險的文字整理,卻不適合用來作出影響個人的決定。新加坡法院曾以紅、黃、綠燈說明 AI 的使用界線:綠燈是協助人們理解資訊、但不代替裁決的用途,例如翻譯和摘要;黃燈代表需要格外謹慎的用途;紅燈則是法院不會考慮採用 AI 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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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可把這套概念轉化為實用的內部政策。以下只是可供起步的分類,不是適用於所有公司的標準;實際判斷時,應一併考量具體任務、使用資料,以及出錯可能造成的後果。
綠燈:協助例行工作
可允許員工使用經核准的 AI 工具處理較低風險的工作,例如格式整理、翻譯、資料分類或起草初稿。政策應列明可使用哪些工具、員工可以輸入哪些資料,以及產出在使用前是否需要檢查。也要明確說明:AI 草稿本身不代表公司已核准的決定或立場。
黃燈:可以協助準備,不可代替決定
在影響較大的工作中,AI 或可協助整理證據、摘要紀錄或列出選項,但應指定一名負責審核的人員,在結果影響任何人之前,先核對重要主張與原始紀錄、考量相關背景,並核准內容。
「獨立查核」是回頭檢視底層證據或具權威性的紀錄,不是再問另一個 AI 系統第一個 AI 是否正確。新加坡法院的指引也要求使用者確保提交法院的資料經獨立查核,並且準確、真實且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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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決定保留在人手中
企業可將涉及就業、安全或取得基本服務等事項的決策列為「由人員保留決定權」。在這些情況下,AI 可以協助準備資料,但不應作出最終決定,也不應自動觸發決策。負責人員應自行評估個案、有權否決系統建議,並能說明決定理由。
這是建議企業採取的防護措施,不代表新加坡法院為企業訂下了完全相同的規則。新加坡司法機構曾表示,AI 工具可以協助法官閱讀和整理資料;目前則未將 AI 用於衡量證據、把法律套用到事實,或行使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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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規則,寫清楚具體用途
比起籠統宣示「負責任地使用 AI」,公開政策若能寫明實際工作情境,會更有用。每項核准用途都可以用簡短說明回答以下問題:
- 這項工作中,AI 可以做什麼?哪些事情不可交給 AI?
- 員工可以輸入哪些資料?
- 誰負責檢查輸出?要對照哪些資料或紀錄?
- 誰對最終決定負責?
- 員工或受影響人士如何提出疑慮,或要求更正錯誤?
在內部,企業可按比例保留紀錄,列明使用的工具與任務、審閱過的資料來源,以及負責核准的人員。也要給審核者足夠的時間與權限,讓他們能不同意 AI 的輸出;否則,人工審查可能只剩形式上的簽核。
定期重檢分類,也保護員工的判斷力
紅、黃、綠燈不應是一次分類、永久不變的標籤。企業應在特定工作流程中測試特定工具,檢視錯誤情況,再決定是否調整管控措施或暫停使用。不要假設模型的一般性能力說明,足以證明它適合每一項任務。
也要保留員工親自練習 AI 正在協助處理的工作的機會。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曾指出,AI 可能改變法律工作的例行任務,而這些工作過去一直是初級律師培養基本功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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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對企業而言,更普遍的提醒是:員工需要累積足夠的實務經驗,才能理解工作、察覺錯誤並運用獨立判斷,進而有意義地審核 AI 產出。
用一個簡單標準檢視政策
紅、黃、綠燈框架是否有用,關鍵在於每一種顏色是否會改變實際做法:AI 可以做什麼、人員必須查核什麼、誰要負責,以及決定如何受到質疑。按任務公開這些界線,隨工具與工作流程變化定期檢視,並確保具影響力的判斷交由有能力、也有權限的人員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