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層是測量問題:當我們說「犯罪率上升」或「犯罪率下降」,所依靠的是哪一種證據?警方紀錄與被害調查回答的問題並不一樣。因此,好的答案不會把任何一種資料當作犯罪全貌。
最有說服力的寫法,是把兩者連起來:刑法理論解釋行為如何被定義為犯罪;犯罪測量方法則說明,犯罪看起來有多嚴重,往往取決於報案、記錄與法律定義。
複習時,可以把共識論連到以下關鍵字:
可直接用於考試的定義是:共識論認為,刑法反映社會對哪些行為具有足夠危害性、因而值得懲罰的廣泛共識。
但它的限制也很明顯:共識論可能把社會描繪得過於一致。如果答案只依賴共識論,便容易忽略不同群體之間的分歧,也可能沒有追問:誰的價值被視為「主流」?
衝突論觀點的出發點不同。它會先問:法律究竟在保護誰的利益? 在這個觀點下,刑法不一定只是中立地表達共同道德;它也可能反映不平等、權力分布,以及優勢群體的優先事項。有文獻把衝突論描述為關注社會不平等、階級與種族差異的理論 ;也有研究把共識論與衝突論連結到社會控制與刑事司法回應的討論
。
複習時,可以把衝突論連到以下關鍵字:
可直接用於考試的定義是:衝突論認為,刑法可能反映優勢群體的利益與權力,尤其是在某些群體更容易被規管、標籤或懲罰的情況下。
不過,衝突論也不能被用得太絕對。審慎的答案不應簡化地說「所有刑法都只是為權貴服務」。更好的寫法,是指出在哪些情境下可以看到衝突、選擇性執法或不平等影響。
原因很簡單:同一條法律可以同時包含共識與衝突元素。
因此,比起絕對化的結論,較佳的主旨句是:共識論說明刑法如何表達共享規範;衝突論則提醒我們,刑法也可能反映權力、不平等與社會控制。
如果你的課程把殖民地香港作為應用案例,可以用它來檢驗「純粹共識」的解釋是否足夠。在殖民脈絡下,不能理所當然地假設刑法一定反映本地社會共享的道德共識。
分析時可問四個問題:
共識論的讀法,可能會強調法律被呈現為維持社會秩序、處理社群承認的傷害。衝突論的讀法,則會追問權威、不平等與社會控制如何形塑犯罪化與執法 。使用連續光譜有助避免過度斷言:同一法律體系可能同時存在共識與衝突,只是程度會因罪名、時期與執法情境而不同
。
犯罪測量是這個題目的方法論部分。複習時,先記住衡量犯罪通常有兩個主要目的:
關鍵句很簡單:沒有任何單一指標可以捕捉所有犯罪。 不同方法看到的是犯罪現象的不同部分。
警察統計通常計算的是已向警方報案、由警方發現,或被警方正式記錄的罪案。它的優點是資料會定期收集,能呈現已記錄罪案的趨勢、警方工作量,以及可能的資源需求。
但主要限制是所謂的犯罪黑數:實際發生卻沒有進入警方紀錄的事件。原因可能包括受害人沒有報案、警方沒有記錄,或有關行為根本沒有被發現。
可直接用於考試的句子是:警察統計是理解已記錄犯罪的重要指標,但不應被當作所有犯罪的完整代表。
被害調查會詢問受訪者是否曾經遭遇犯罪,包括那些可能沒有向警方報案的事件。它的價值在於能揭示部分未報案的被害經驗,使分析不只依賴官方紀錄。
但它同樣有限制:
可直接用於考試的句子是:被害調查可以揭示部分未報案犯罪,但它仍然只是估算,會受回憶、分類與披露意願影響。
| 方法 | 捕捉到什麼 | 主要優點 | 主要限制 |
|---|---|---|---|
| 警察統計 | 警方知悉並記錄的犯罪 | 適合觀察官方紀錄、趨勢與資源需求 | 漏掉未報案、未發現或未記錄的犯罪 |
| 被害調查 | 受訪者自述的被害經驗 | 可揭示部分官方紀錄以外的犯罪 | 受記憶錯誤、時間伸縮效應與不披露影響 |
最好的結論不是說其中一種方法「正確」、另一種「錯誤」。警察統計反映的是已記錄犯罪;被害調查估算的是被害經驗。兩者都只是部分圖像。
共識—衝突辯論也會影響我們如何解讀犯罪數據。如果把法律主要視為共識的產物,已記錄犯罪可能被理解為對共享規範的違反。若採取衝突論視角,已記錄犯罪也會反映執法優先次序、社會控制,以及「偏差」如何被社會定義的過程 。
這個連結能讓答案更成熟:犯罪數字不只是中立的數字。它們受法律定義、報案行為、記錄做法與執法優先事項影響。因此,強答案應同時解釋犯罪如何被定義,以及犯罪如何被計算。
可以按以下順序組織答案:
最後可記住這句複習重點:刑法既可被理解為共享規範的表達,也可能反映不平等權力;而犯罪測量則需要比較不完美的資料來源,而不是尋找一個完美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