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見到「fast-track」或者「快線」呢啲字眼,要小心分清楚:快線可以代表監管程序加速,但唔等於最終批准已經落實。以目前資料睇,最準確講法係:佛蘭德正探索加快審批 Tesla FSD Supervised;比利時未有報道正式開綠燈 。
佛蘭德話,會研究可唔可以喺荷蘭批准之後,迅速採用 Tesla 嘅受監督 Full Self-Driving 軟件 。相關報道亦指,Tesla 已經要求取得文件,配合佛蘭德考慮跟隨荷蘭路線 。
對一般讀者嚟講,可以理解為:監管部門開始睇文件、睇荷蘭案例、研究可唔可以縮短自己嘅程序。但呢一步未去到「比利時車主已可當作獲批喺公路使用」嗰個階段 。
因為今次比利時佛蘭德嘅動作,直接係跟住荷蘭個先例而嚟。2026年4月,荷蘭監管機構批准 Tesla Full Self-Driving Supervised 喺高速公路同市區道路使用,但條件係必須有人類司機監督;報道形容呢個係 Tesla 喺歐洲嘅首個同類批准 。
比利時相關報道亦指,荷蘭嘅授權屬臨時批准,並令荷蘭成為首個容許呢套軟件喺公共道路使用嘅歐盟國家 。對佛蘭德嚟講,荷蘭唔只係鄰國,仲提供咗一份實際監管紀錄可以參考,而唔係由零開始。
荷蘭批准背後亦唔係一朝一夕。報道指,荷蘭車輛管理機構 RDW 之前做咗超過18個月測試同分析,先至批准 Tesla 呢套 Full Self-Driving Supervised 。
Tesla 個名叫 Full Self-Driving,好容易令人以為係完全無人駕駛。但今次歐洲報道反覆強調嘅關鍵字係 Supervised,即係「受監督」。
荷蘭批准所涉及嘅系統,可以幫車輛轉向、煞車同加速,但只限於有人類司機監督之下使用 。比利時報道亦形容,呢套軟件可以控制汽車,但司機仍然需要留意路面情況 。
所以比利時而家討論嘅唔係批准無人看管嘅自動駕駛,而係:一套已喺荷蘭獲臨時批准、但仍要求司機負責監督嘅駕駛輔助系統,可唔可以喺佛蘭德用較快程序處理 。
之後最值得留意有三件事:第一,佛蘭德會唔會完成審視;第二,Tesla 索取文件之後,會唔會進入正式決定程序;第三,若監管部門真係批准,會唔會清楚列明司機監督責任同使用範圍 。
未有正式公布之前,一句講晒:比利時佛蘭德大區正研究跟隨荷蘭,為 Tesla FSD Supervised 走快啲嘅審批路線;但比利時正式批准,暫時未有報道證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