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堅持,訓練生成式 AI 模型呢個行為,正正就係屬於呢個授權嘅範圍——特別係「複製」內容同「準備衍生作品」呢兩項權利——所以唔需要再額外得到藝術家嘅許可,或者俾錢 。Google 已經促請法庭「有偏見地」(with prejudice)駁回訴訟,意思係一旦駁回,班音樂人就唔可以再用同一理由告過
。
Google 而家行緊一條好小心嘅鋼線:一方面死都唔肯公開確認係咪真係用咗特定 YouTube 創作者嘅內容去訓練 Lyria 3,另一方面又不斷強調,就算真係咁做,服務條款都令到呢個行為完全合法 。
呢單集體訴訟喺 2026 年 3 月 6 號入稟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由一班獨立音樂人同作曲家牽頭,包括 Nick Kogon、James Burjek、Berk Ergoz、Hamza Jilani、Maatkara Wilson、Arjun Singh、Magnus Fiennes 同 Michael Mell 。代表佢哋嘅係 Loevy & Loevy 律師行
。
長達 118 頁嘅起訴書指控 Google 從 YouTube 同互聯網各處,非法複製咗數以百萬計受版權保護嘅錄音、樂曲同歌詞,用嚟建立佢個 AI 音樂生成器 Lyria 3 。訴訟仲指出,擁有 YouTube 嘅 Google 利用咗佢獨特嘅地位,「由發行商變成競爭對手」
。主要指控包括:
一旦法庭接納咗 Google 對 YouTube 服務條款嘅解讀,後果絕對唔止係呢單官司咁簡單,分分鐘會改寫晒所有創作人同平台之間嘅關係。
創作者冇得揀唔參與,亦冇錢收。 最直接嘅後果係,任何音樂人、Podcaster 或者影片創作者,只要上載作品去 YouTube,就會被視為自動同意咗俾人用嚟訓練 AI,而呢啲 AI 將來仲會同佢哋競爭。創作者冇機制可以撤回呢個許可,亦唔可以要求補償 。呢樣嘢同我哋平時理解嘅「授權」好唔同,感覺似係只要你用我個平台,你嘅作品就變成我嘅養份。
成為其他平台嘅跟風藍圖。 其他大型平台,例如 Instagram 同 TikTok,佢哋嘅服務條款不嬲都有類似咁寬鬆嘅授權語言。如果 Google 打贏,呢啲平台就會有樣學樣,用同樣嘅方式去為自己嘅 AI 訓練辯護。到時,創作者想挑戰未經授權嘅 AI 訓練,就會難上加難 。
摧毁未來嘅授權交易市場。 目前,創作人仲有少少牙力,可以爭取由 AI 開發商提供「選擇參與」(opt-in)嘅 AI 訓練協議同獨立授權費。但如果法庭裁定平台嘅服務條款就已經足夠授權,呢個啱啱萌芽嘅 AI 訓練授權市場,隨時會喺成熟之前就崩潰 。
唔止音樂,所有內容都受影響。 Google 呢個邏輯唔係淨係適用於歌曲。同一條服務條款,同樣適用於影片、Podcast、教學片、直播,同埋所有upload上 YouTube 嘅創作。換句話說,呢個判決有可能俾 Google 自由咁用所有用戶生成嘅內容,去訓練未來任何嘅 AI 模型 。
呢單案目前喺芝加哥聯邦法院仲審緊。佢嘅結果,好大機會會影響其他針對 AI 音樂公司嘅同類官司,並喺生成式 AI 時代,為版權嘅邊界劃下重要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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