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的 Ray-Ban 智能眼鏡外表睇落同普通眼鏡差唔多,但鏡框內置鏡頭同咪高峰,可以由佩戴者視角拍片、錄音。相比拎出手機拍攝,呢種錄影方式更加唔顯眼,亦因此引發一個直接的信任問題:附近人士未必知道自己有冇被錄低、錄影有冇傳送出去,或者片段日後會點樣使用。
呢場爭議目前已經由網民討論,擴散到政府機構、戲院、餐飲場所、歐洲監管及數碼權益團體。
ICE 將眼鏡當成身體佩戴式攝影機
2026 年 8 月 18 日,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禁止員工喺聯邦工作場所佩戴 Meta 智能眼鏡。ICE 將呢類裝置視為由私人擁有的身體佩戴式攝影機,並警告眼鏡可能意外拍攝、錄音或傳送敏感資料,從而影響私隱及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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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前,已有報道指 ICE 及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人員喺移民執法行動期間佩戴相關眼鏡。事件令問題更加敏感,但禁令本身並唔只針對外勤行動,而係適用於 ICE 員工喺聯邦工作空間內的佩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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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報道未能證實,2025 年 12 月夏洛特一次移民突襲行動係促成禁令的關鍵單一事件。較穩妥的說法係:執法人員被發現佩戴呢類裝置,暴露出一個制度難題——現有針對私人錄影設備的規則,未必容易套用到一件刻意設計成普通眼鏡的消費產品上。
場地限制同時針對私隱及盜錄
私人場地唔需要等全國性法律先可以訂立自己的規則。英國部分餐廳、酒吧及劇院已經限制或禁止佩戴 Meta 類型的攝影眼鏡,理由係擔心顧客及員工在未同意下被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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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院就有另一重憂慮:免提、低調錄影可能方便盜錄電影。英國電影協會表示,戲院營運商正推出政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具備鏡頭的智能眼鏡;不過各場地的做法並唔一致,暫時唔係一項全國統一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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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酒吧集團 Wetherspoons 亦通知顧客,唔可以用呢類眼鏡拍攝。集團認為,原本已禁止在未同意下錄影顧客及員工的規定,難以同一種可以不易被察覺地錄影的眼鏡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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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啲政策反映,單靠一粒錄影指示燈未必足以平息爭議。就算 LED 技術上可以顯示鏡頭正在運作,旁人仍然可能留意唔到、唔明白燈號代表乜,或者唔相信錄影已經真正停止。
德國投訴直指產品設計本身
爭議正由「邊度唔准用」進一步推向另一個問題:一件外形似普通眼鏡、但內置實用鏡頭的產品,係咪根本唔應該以現有形式出售?
德國數碼權益團體 HateAid 向 Meta、Ray-Ban、Oakley 及多間德國眼鏡零售商提出刑事投訴。團體認為,將功能完整的鏡頭藏於日常眼鏡外形之中,可能方便秘密錄影,亦可能違反德國私隱法。HateAid 要求禁止 Ray-Ban Meta Wayfarer Gen 2 在德國銷售,並制定具約束力的「安全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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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意,呢次係一項指控,唔係法院裁決;現有資料亦未顯示歐洲已經實施全國性智能眼鏡禁令。報道指法國、德國及荷蘭正研究更嚴格措施,而歐洲數據保護委員會亦準備就智能眼鏡私隱問題進行更廣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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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爭論焦點唔只係使用者有冇做錯事,而係產品的外形本身會否令日常公共及半公共環境中的「有效通知」變得幾乎不可能。當一部攝影機看起來就係普通眼鏡,旁人又點樣合理判斷自己是否正在鏡頭範圍內?
Meta 的防護措施解決到篡改,未必解決信任
Meta 表示,眼鏡設有防止秘密拍攝的保護措施,包括用私隱 LED 顯示錄影狀態;批評者就關注,呢個訊號係咪足夠容易被察覺,以及有冇可能被人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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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修補可以堵塞一個明確漏洞,例如有人試圖篡改指示燈。但佢未必能夠單獨處理更大的社會問題:當旁人無法可靠判斷眼鏡有冇錄影、佩戴者影緊乜,或者 AI 功能有冇分析周圍環境時,人自然會產生「被監視緊」的感覺。
所以,社會目前要求的唔只係「技術上可以發現錄影」,而係錄影要足夠明顯、容易控制,而且事後可以查核——換句話講,要由「我有粒燈」變成「附近的人真係有機會知道發生緊乜」。
一刀切禁令亦會犧牲無障礙用途
支持限制攝影功能,唔等於支持禁止智能眼鏡所有功能。具備鏡頭的眼鏡可以提供免提操作及無障礙協助,對部分殘疾人士,包括失明及低視力人士,可能有實際幫助。英國戲院界在討論限制時,亦明確承認私隱、盜錄風險同無障礙需要之間存在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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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針對性的做法,或許係將「佩戴眼鏡」同「使用鏡頭」分開處理。敏感工作場所、法庭、戲院及私人場地可以限制鏡頭功能,或者要求使用者除低眼鏡;在合適情況下,通話、音訊或其他唔涉及錄影的功能則可以保留。
不過,呢種做法是否實際,取決於旁人及場地職員能否即場核實控制狀態,而唔係要打開手機 App、翻幾層設定先搵到答案。
市場越普及,信任問題就越迫切
智能眼鏡比笨重的頭戴式裝置更似日常用品,因此更容易被社會接受。當越來越多人喺公共場所佩戴具備鏡頭的眼鏡,更多旁人就會遇到一部自己未必即時認得出的攝影裝置。
呢個普及趨勢亦解釋點解反彈會喺唔同場景同時出現:ICE 關注政府敏感資料;戲院關注盜錄及觀眾私隱;酒吧及餐廳關注顧客與員工;德國倡議團體就挑戰產品的基本設計。各方細節唔一樣,但背後都指向同一個落差:佩戴者可以做到的事,附近每一個人卻未必有合理方法知道。
因此,爭議已經唔單止係 Meta 眼鏡有冇用,而係當錄影裝置刻意做成普通眼鏡樣貌時,社會仲可唔可以確保錄影係可見、得到同意、可以追查及受控制。呢個預期未被滿足之前,更多工作場所同私人場地都有可能將具備鏡頭的智能眼鏡當成身體佩戴式攝影機,而唔係普通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