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C的意義不只在於「收到幾多宗個案」。根據新加坡《網絡安全(救濟及問責)法》(Online Safety (Relief and Accountability) Act,OSRAA),委員會為受害者提供專門而較容易接觸的法定補救途徑,並可指示平台及相關網上群組管理員移除有害內容;制度亦容許對涉及有害行為的帳戶採取行動。
一宗公開例子涉及TikTok上一則帖文。帖文失實地將一名女子與前代部長穆罕默德·費沙爾·易卜拉欣(Muhammad Faishal Ibrahim)辭職的背景扯上關係。OSC評估舉報後,認定涉及網絡有害活動並採取行動;截至2026年7月28日晚上,該帖文已經無法查看。
移除一則帖文,未必代表傷害就此完結。受害者可能仍要面對恐嚇、擔心再次曝光、名譽受損、情緒困擾,或者完全不知道下一步應該點做。因此,一個較完整的處理方案,可能同時需要:
OSC可以追究責任,並減少有害內容繼續流傳;支援服務則協助受害者處理帖文、帳戶或錄像被移除後仍然存在的個人影響。
OSC首月收到的求助,與新加坡較廣泛的調查結果互相呼應。新加坡律政部長唐英年(Edwin Tong)引用SHE研究指,38%新加坡人曾親身經歷網絡傷害;在受害者之中,36%表示受到嚴重影響,包括抑鬱、擔心人身安全,部分人甚至出現自殺念頭。
呢啲數字帶出一個重要分別:網絡安全唔只關乎一段冒犯性內容仲有冇留喺網上。網絡傷害亦會影響一個人敢唔敢參與討論、暢所欲言,甚至以真實身份留喺網上。
新加坡內政部引用的另一項2022年調查則顯示,66%受訪者覺得自己在網上安全,相比之下,92%受訪者表示自己獨自在夜間步行時感到安全。由於兩組數字來自不同年份及調查,不能視為SHE研究的直接更新,但仍反映出人們對實體環境與網絡環境的安全感存在落差。
SHE的相關資料顯示,女性及年輕女性可能面對較特殊的網絡傷害形式。律政部引用的SHE 2023研究指,22%女性年輕人曾遭受性騷擾,所有受訪者的比例則為14%;同一份資料亦顯示,15至24歲受訪者之中,52%曾親身經歷網絡傷害,整體受訪者比例為38%。
不過,現有資料並未就每一類虐待提供完整的男女分項比較。因此,不能據此宣稱所有網絡傷害對男性及女性的影響都一樣,亦不能為整體OSC個案估算一個精確的性別差距。
較穩妥的結論是:性別、年齡及身份,可能影響一個人接觸網絡虐待的機會,以及所承受的後果。帶有性意味的騷擾、恐嚇及虐待,可能帶來特別的安全及名譽風險;其他人則可能面對不同形式的恐嚇、羞辱或排斥。
這包括拒絕將厭女、騷擾或暴力合理化的性別成見及觀念。如果有害行為被當成娛樂、被視為「上網就係咁」的必然現象,或者被認為受害者應該默默忍受,正式補救往往只會在傷害已經造成之後才出現。
新加坡首月經驗因此指向兩條並行的路:
OSC首個月收到約200宗個案,顯示受害者確實正在使用這條新渠道;SHE的研究則說明,問題遠不止內容審核。網絡傷害可以令受害者噤聲、削弱安全感,並加深原有的不平等。制度最終是否成功,關鍵在於快速的法律行動,能否與有意義的支援,以及改變製造傷害的行為和觀念同步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