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數字支持幾個較精確的結論:
但申報數字未能回答批評者提出的所有問題。投資分類減少 896 枚 ETH,可能涉及出售、不同分類之間的轉移、質押活動或其他變動。現有披露並沒有逐一說明這 896 枚 ETH 從投資分類消失的確切原因。
因此,話說 Coinbase「從未出售 ETH」就言之過重。證據顯示 Coinbase 仍保留大筆 ETH;但證據不足以證明公司在該段期間完全沒有沽售 ETH。
公司申報支持這句話的前半部:Coinbase 自己持有的企業 ETH 數量龐大,而且有公開披露。不過,單靠這份申報,無法核實它與每一間其他公司相比的排名。要作出完整比較,必須先清楚界定「非 DAT」的範圍,再取得其他企業持有人一致而且最新的 ETH 持倉披露。
分類本身也很關鍵。Pollak 的比較已經排除專門經營數字資產庫存的公司。一間以加密貨幣作主要庫存策略的企業,可能持有比 Coinbase 更多 ETH;至於科技公司、金融服務公司或交易平台,如果沒有明確採用 DAT 策略,則可能被歸入另一類別。沒有完整排名表和一致定義,「領先一個數量級」仍然是 Pollak 的比較性說法,而不是單靠這份申報就能得出的結論。
Pollak 認為,爭論過度集中於代幣流向,忽略了 Coinbase 更廣泛參與 Ethereum 生態系統的事實。相關報道提到的貢獻包括:
報道亦形容,Coinbase 透過 Base 成為 Ethereum 的主要客戶之一,而不只是從網絡抽取價值的中介機構。 Ethereum Foundation 應用關係負責人 Jason Chaskin 亦以類似角度形容 Coinbase,認為它是 Ethereum 的重要使用者和貢獻者,而非單純的中介。
不過,這是一套關於 Coinbase 與 Ethereum 整體關係的論述,並非對每一項 ETH 出售指控的直接會計反駁。一間公司可以為網絡作出貢獻、在網絡上營運,同時仍然進行令社群不滿的交易。Pollak 的重點是,評估 Coinbase 時不應只把所有事情簡化成「沽售 ETH」一項指控。
Pollak 不認同外界以道德標準判斷哪些 Ethereum 用途才算正當。他的立場是,交易、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迷因幣,均可以在無需許可的平台上存在,即使社群部分人士認為這些用途不及其他應用有價值。
這個立場並沒有解決個別代幣推出、收費方式或商業決定的爭議。它挑戰的是另一個前提:支持某些活動,是否就必然代表 Coinbase 反對 Ethereum。
所以,爭議不只是財務問題,也涉及社群文化:大家不但在爭論 Coinbase 如何處理 ETH,也在爭論 Ethereum 社群願意承認哪些用途具有價值。
Coinbase 的情況之所以較為特別,是因為這間上市公司公開披露以代幣數量計算的企業投資資產,讀者因此可以估算 Coinbase 自己持有多少 ETH。這與交易平台代客保管、而且規模可能大得多的客戶 ETH,是兩回事。
由 Coinbase 保管的客戶資產,實益擁有人是客戶,而不是 Coinbase 的企業庫存。因此,這些資產不應加入公司的投資用途 ETH,亦不能用來支持「Coinbase 自己擁有多少 ETH」的說法。
這個區分在兩方面都重要:Coinbase 的託管業務可能令它接觸到大量客戶 ETH,但不代表那些資產屬於公司;另一方面,申報的 150,279 枚投資用途 ETH,加上另行列出的營運用途 ETH,則是與 Pollak 辯護直接相關的企業持倉。
Pollak 最有力、也最能獲現有資料支持的論點,是 Coinbase 長期維持大筆公開披露的企業 ETH 持倉,同時建立與 Ethereum 相關的產品和基礎設施。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數字顯示,Coinbase 持有 150,279 枚 ETH 作投資用途,另有 10,480 枚作營運用途。
但數字亦帶來一個不能忽略的限定:投資用途 ETH 較 2025 年底減少 896 枚,而現有披露沒有交代變動的全部原因。因此,申報可以削弱「Coinbase 已經完全放棄 ETH」的說法,卻不能證明 Coinbase 從未出售 ETH。
同樣地,「最大非 DAT 持有人,並領先一個數量級」是 Coinbase 相對於其他公司的一項比較性主張。申報證明 Coinbase 自己有多少 ETH,卻沒有提供足夠完整的市場比較,讓外界獨立核實這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