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CS環境部長批評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單方面、懲罰性、歧視性兼具保護主義色彩」;CBAM已於2026年1月1日進入正式階段。 CBAM初步涵蓋水泥、鐵及鋼、鋁、化肥、電力同氫;對2030年收入的估算差異很大,按不同研究,可能由約21億歐元至現行範圍下的50億至90億歐元不等。
研究答案

Create a landscape editorial hero image for this Studio Global article: What did BRICS environment ministers—including representatives of India, China, Russia, South Africa, Brazil, and newer members Egypt, Ethio. Article summary: BRICS environment ministers jointly condemned the EU’s CBAM as “unilateral, punitive, discriminatory and protectionist,” arguing that climate-linked trade measures should not shift decarbonisation costs onto developing-c. Topic tags: general, general web, government. Style: premium digital editorial illustration, source-backed research mood, clean composition, high detail, modern web publication hero. Use reference image context only for broad subject, composition, and topical grounding; do not copy the exact image. Avoid: logos, brand marks, copyrighted characters, real person likenesses, fake screenshots, UI text, readable text, watermarks, charts with fake n
BRICS環境部長再次將矛頭指向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CBAM),形容相關措施「單方面、懲罰性、歧視性兼具保護主義色彩」。BRICS的反對不單止關乎貿易成本,亦涉及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由邊個定氣候規則、由邊個支付工業減碳成本,以及徵收到的錢最終用喺邊度。
BRICS國家認為,任何以環境保護為名、但實際上製造新貿易壁壘的單方面碳邊境措施,都不應該強加畀其他國家。佢哋亦將批評連繫到《巴黎協定》及氣候談判中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CBDR-RC):不同國家在歷史排放責任、經濟能力及減排條件上並不相同。巴西同南非過往已經就CBAM提出過呢方面的公平性關注。
換句話講,BRICS並唔係反對氣候行動本身,而係質疑歐盟可唔可以單方面將自身的碳成本延伸到入口貨品,令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為工業轉型埋單。BRICS政府認為,受影響的發展中經濟體更加需要氣候融資、技術轉移同工業升級支援,而唔係一項可能削弱出口競爭力的邊境收費。
CBAM正式制度於2026年1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由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屬於過渡期,入口商主要需要申報進口貨品所包含的溫室氣體排放,但毋須購買及交回CBAM證書。
目前初步涵蓋的產品包括:
每年將超過50噸受CBAM涵蓋貨品入口歐盟的入口商,需要申請成為認可CBAM申報人。之後,入口商要按進口貨品所包含的碳排放量購買CBAM證書。制度的原意,是令入口貨品承擔接近歐盟同類生產商面對的碳成本;如果出口國已經收取符合資格的碳價,相關成本可以獲得扣減。
歐盟委員會公布,2026年第一季CBAM證書價格為每噸二氧化碳75.36歐元,第二季為75.28歐元。 不過,證書價格唔等於每批貨的最終應繳金額。實際負擔仍然取決於經核實的嵌入排放量、產品基準值、逐步取消免費配額後適用的調整比例,以及出口國已經收取的合資格碳價。
鋼鐵同鋁本身已經直接列入CBAM範圍,而且屬於高排放產品。出口商面對的是雙重壓力:一方面要承擔證書成本,另一方面亦要建立排放量測量、核證同文件紀錄制度。如果未能提供可靠數據,入口商可能要採用歐盟預設值,令成本估算更加不確定。
對印度、中國同南非等主要出口國來講,呢個問題尤其關鍵。不過,現有研究所講的影響數字,未必係針對每個國家的單獨估算。例如,一項政策評估估計,CBAM每年可能影響價值約160億美元的發展中國家出口,但呢個數字並不代表印度、中國或南非各自會受影響的出口額。
而且,CBAM的財務影響預計會隨時間增加,因為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 ETS)向受涵蓋行業提供的免費配額會逐步取消。世界銀行列出的CBAM調整因素為:2026年97.5%、2027年95%、2028年90%、2029年77.5%,到2030年降至51.5%。實際效果係,歐盟生產商獲得的免費碳排放保障越少,進口商透過CBAM反映的碳成本比例就越高。
現時未有一個可以斬釘截鐵的2030年收入數字。不同估算會因應碳價、入口量、產品排放強度、免費配額取消速度,以及歐盟會否擴大CBAM涵蓋範圍而出現很大差異。
已公開的估算包括:由2028年起每年約15億歐元、另一項研究估計每年約21億歐元,以及按現行產品範圍推算2030年約50億至90億歐元。 歐盟委員會較早期的一項相關估算,則在較寬泛的計算方式下,推算2030年收入可能達91億歐元。
所以,報道如果只拎一個收入數字做標題,可能會令人誤會。收入範圍之所以差距咁大,正正反映CBAM仍在逐步推行,未來產品涵蓋範圍、碳價同貿易量都會影響最終結果。
BRICS的批評唔只係話出口商要額外支付碳成本,亦針對收入的去向。歐洲議會資料顯示,CBAM收入原意是歸入歐盟預算;其他分析亦提到,相關款項會同歐盟層面的氣候及預算政策掛鈎。
BRICS國家的主張係,既然收入來自發展中國家出口商,款項就應該用於協助受影響國家減排、升級工業設備及適應氣候變化,而唔係主要成為歐盟層面的預算收入。呢個要求亦同BRICS要求已發展國家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融資一致。
爭議核心因而變得好清楚:歐盟將CBAM定位為防止「碳洩漏」的氣候政策,目標係令入口貨品同歐盟本地產品承受相若的碳成本;但BRICS就視之為單方面的貿易措施,認為成本會不成比例咁落喺歐洲以外的生產商身上。
外交上批評CBAM,並唔等於已經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爭端。正式案件一般要先由成員要求磋商;如果磋商未能解決問題,申訴方先可以要求成立專家組。法律爭議可能集中於:CBAM是否事實上歧視入口貨品或外國生產方式、歐盟本地產品同入口產品是否獲得等同對待,以及歐盟能否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的環境例外為措施辯護。
歐盟的主要理據預計會係:CBAM只係用來配合歐盟本身的碳價,並非任意徵收關稅。制度亦容許扣減出口國已經支付的合資格碳價,歐盟可以據此主張自己是在處理碳洩漏,而非針對外國生產商加設任意貿易障礙。真正的法律爭點,就係呢啲設計能否足以化解歧視、申報負擔,以及外國生產商待遇方面的疑慮。
現有資料顯示,南非曾表示有意提出申訴,而印度、中國同巴西都曾提出法律或公平性方面的關注。但資料未能證實中國已經就CBAM提交專門的WTO爭端,亦未能證實BRICS已經協調提出一宗共同案件。
隨住需要支付的嵌入排放比例逐步增加,出口商對合規制度更加熟悉,歐盟同BRICS之間的摩擦有可能升溫。歐盟的貿易協議、談判及雙邊接觸,可以提供磋商、技術合作或調整安排的渠道,但唔會自動排除WTO挑戰的可能性。
現階段最穩妥的結論,未必係即將爆發一場「CBAM貿易戰」,而係:BRICS已經形成一個反對歐盟做法的強烈政治陣營;隨住CBAM逐步落實,出口商承受的經濟壓力會增加;正式法律挑戰亦有可能出現,但由BRICS統一提出的WTO案件,以及中國已完成的CBAM專門挑戰,仍然未獲現有證據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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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CS環境部長批評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單方面、懲罰性、歧視性兼具保護主義色彩」;CBAM已於2026年1月1日進入正式階段。
BRICS環境部長批評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單方面、懲罰性、歧視性兼具保護主義色彩」;CBAM已於2026年1月1日進入正式階段。 CBAM初步涵蓋水泥、鐵及鋼、鋁、化肥、電力同氫;對2030年收入的估算差異很大,按不同研究,可能由約21億歐元至現行範圍下的50億至90億歐元不等。
WTO訴訟仍有可能,但現有證據未能證實已經出現由BRICS協調提出的案件,亦未能證實中國已就CBAM提出專門的WTO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