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將呢種自動化數據收割,同國家級嘅大規模監控系統相提並論,認為喺開發嘅第一步,就已經侵犯咗私隱權 。簡報嘅研究點名咗幾款主流嘅公開模型同工具,包括GPT-3、Gemini、Llama,仲有DeepSeek、Midjourney同Stable Diffusion
。
為咗支持佢哋要求「禁用」而唔係「風險為本規管」嘅呼籲,簡報重點講咗三個既獨立又互相關聯嘅禍害。
第一同最根基嘅禍害,就係私隱侵犯本身。報告詳細講述咗由數十億計嘅公開貼文、相片同對話構成嘅數據集,係點樣喺未經許可下被編制嘅。呢樣唔係咩洩漏或漏洞;而係創造AI嘅一個故意、結構性嘅方法。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呢種「濫用私隱權」嘅做法係萬惡之源,令到整個開發流程喺人權標準下都係違法嘅 。
第二類禍害直接源自啲數據。因為訓練材料係無差別咁由開放網絡抓取返嚟,所以「被現實世界嘅偏見污染晒」。國際特赦組織警告,呢啲偏見唔會被AI中和;相反,佢,佢哋會「喺模型輸出嘅時候,沿住種族、性別同文化嘅界線被放大」 。報告特別關注歷史上被邊緣化嘅社群,因為系統性歧視——即係有毒嘅定型同帶偏見嘅關聯被自動化同大規模擴散——佢哋往往係承受最重衝擊嗰班
。
最後一類禍害將焦點由數碼世界轉向實體世界。簡報記錄咗建造同運行呢啲系統嘅重大生態代價,指出嗰啲「巨型數據中心同所需嘅巨大能源消耗」 。報告認為,呢種環境影響係呢場毫無節制嘅AI競賽中,一項額外但成日被忽略嘅人權後果。
國際特赦組織嘅結論非常尖銳。佢發現,呢啲依賴非法網絡抓取管道嘅獨立生成式AI系統,「同國際人權法唔相容」 。組織認為,現有嘅監管模式,例如歐盟《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嗰套風險為本框架,根本唔夠力
。相反,佢呼籲各國政府介入,「全面禁止」用呢啲方法建造出嚟嘅系統,將成個操作定性為一場唔可以單靠管理去解決嘅人權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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