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訊商來講,關鍵唔係發射器技術上「做唔做到」,而係營辦商有冇監管上的權利及批准,在特定服務和網絡配置下使用該頻率。
未獲授權運作可以有多種技術成因。以下只是一般可能性,並唔代表對Simba網絡作出任何結論:
要分清楚「可能的技術機制」同「已證實違規」兩回事。監管機構需要透過技術調查確認有冇實際發射、涉及哪些頻率、是否獲得授權、持續幾耐,以及事件源於人為錯誤、設備問題還是蓄意行動。
不同營辦商的網絡,以及其他無線電服務,需要在同一個環境下協調共存。未獲授權的載波、過高功率或濾波不良,都可能增加干擾、降低訊號質素,並佔用鄰近網絡原本按規劃使用的容量。
對用戶而言,實際影響會視乎干擾的位置及嚴重程度,可能包括通話質素下降、較容易斷線,或者流動數據速度變慢。頻譜規劃亦要兼顧其他服務、未來需要及臨時分配;未經協調的發射會令規劃更複雜,亦增加追查干擾源頭的難度。
除咗監管風險,網絡調查亦可能帶來商業後果,影響牌照安排、競爭審查、交易審批,以及客戶、合作夥伴和投資者的信心。
2026年5月18日,IMDA表示,在評估Simba Telecom收購M1電訊業務的建議時,得悉Simba可能曾使用一些未獲分配作流動通訊服務的無線電頻段。IMDA其後暫停審查這宗總值14.3億新加坡元的交易,並展開調查。
措辭非常重要:當時公布的是「可能涉及」的問題,仍然係調查中的指控,並唔係已經確認Simba蓄意使用未獲授權頻率。現有公告亦未能證實事件究竟源於軟件設定、硬件故障、承辦商安裝、蓄意配置,抑或其他原因。
電訊商獲得的頻譜權利,係一條受監管的操作界線,唔係設備「技術上支援到」就代表可以使用。IMDA會指定頻率、用途及條件;營辦商就要確保無線電規劃、軟件、發射功率、濾波器、天線,以及承辦商安裝的系統,都同獲批准的權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