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具體年齡門檻及限制,應透過諮詢青少年、家長、學校及兒童安全專家來測試。新加坡政府已表示,相關公眾及指定服務諮詢仍在進行,因此最終制度應以證據及實際成效為依據,而唔應將目前提出的分級方案視為已經定案。
澳洲《社交媒體最低年齡法》要求受年齡限制的平台,採取合理措施,防止 16 歲以下兒童持有帳戶。相關責任已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生效。
新加坡應密切研究澳洲的經驗,但唔應自動照搬。最低年齡規定或可減少兒童接觸部分網絡風險,卻亦可能令用戶設法繞過年齡檢查、轉用監管較少的平台,或者借用成年人的帳戶。新加坡數碼發展及資訊部亦承認,目前的年齡保障技術並非萬無一失,兒童仍可能透過這些方式繞過限制。
實際教訓是:年齡限制應該係最後一道防線,而唔可以成為整套安全制度的全部。它必須同平台問責、應用程式商店控制、安全預設及教育措施一齊運作。
兒童安全唔只關乎違法或一眼就睇得出有害的內容,亦關乎產品如何影響注意力、聯絡方式及內容發現。新加坡的保障要求應促使平台評估及降低以下設計帶來的風險:
新加坡現有的網絡安全框架,已要求指定社交媒體服務提升用戶安全,當中包括兒童安全及有害內容風險。 下一步應該係將平台設計責任寫得更具體,要求可審核、可量度,並直接針對未成年用戶實際接觸到的使用體驗。
面向未成年人的平台,應由開設帳戶一刻起就提供保護設定,而唔係要兒童或家長自行翻查幾層選單先搵得到。基本要求可以包括:
同時,制度亦必須設有有效申訴渠道。若然系統可以保護兒童,卻無法讓用戶對錯誤刪除內容或限制帳戶提出有意義的申訴,社會就難以信任,平台亦難以改善。
對於拒絕履行安全責任,或者在獲得合理改善機會後仍然一再失職的平台,封鎖可以是一項合比例的執法工具。但每次出現問題,都唔應該自動採取封鎖。
要令這種區分真正可信,新加坡應要求平台證明自己符合可量度的標準,包括:
這樣就可以建立一項清晰的交換條件:平台只要證明產品對年輕用戶足夠安全,就可以繼續接觸這個群體。
新加坡已經對指定應用程式商店實施年齡保障要求,以減少 18 歲以下用戶下載不適合其年齡的應用程式。政府亦計劃將年齡保障要求延伸至指定社交媒體服務。
不過,相關檢查應以資料最少化為原則,並接受獨立私隱監察。無論是年齡核實、年齡估算或年齡推斷,都無法單獨可靠地解決問題。年齡保障因此應同應用程式商店管制、平台責任及安全設計結合,而唔應被當成「兒童上網已經安全」的證明。
規則唔可以取代數碼素養。學校、家庭及青少年組織應協助兒童理解同意、界線、網絡詐騙、操控手法、舉報方法及健康使用習慣。家長需要的控制工具及安全指引,亦應該當眼、簡單,並以家庭實際使用的語言提供,而唔係埋藏在設定頁面深處。
青少年亦應參與制度測試。政府可以成立包括弱勢及高風險群體成員的青年諮詢小組,實際檢視私隱預設、舉報工具及分齡限制是否有效。紙面上看似嚴密的保障,落到日常使用時可能會被忽略、誤解,甚至很容易繞過;因此,青少年的實際意見不可或缺。
新加坡應將平台能否接觸年輕用戶,建基於其產品設計是否負責任:
平台要先證明產品由設計開始已經保障兒童,先有資格接觸年輕用戶;兒童則隨住年齡、能力及保障程度提升,逐步獲得更大自由。
分級制度可以保留有用的網上社群及交流機會,同時減少兒童接觸有害內容、不必要聯絡及以增加使用時間為目標的設計。澳洲的 16 歲最低年齡規定證明硬性門檻並非不可行,但新加坡可以採取更漸進的模式,將年齡保障、可執行的平台責任、私隱保護,以及兒童面對網絡生活所需的能力結合起來。
至於具體年齡門檻及限制,應透過諮詢青少年、家長、學校及兒童安全專家來測試。新加坡政府已表示,相關公眾及指定服務諮詢仍在進行,因此最終制度應以證據及實際成效為依據,而唔應將目前提出的分級方案視為已經定案。
澳洲《社交媒體最低年齡法》要求受年齡限制的平台,採取合理措施,防止 16 歲以下兒童持有帳戶。相關責任已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生效。
新加坡應密切研究澳洲的經驗,但唔應自動照搬。最低年齡規定或可減少兒童接觸部分網絡風險,卻亦可能令用戶設法繞過年齡檢查、轉用監管較少的平台,或者借用成年人的帳戶。新加坡數碼發展及資訊部亦承認,目前的年齡保障技術並非萬無一失,兒童仍可能透過這些方式繞過限制。
實際教訓是:年齡限制應該係最後一道防線,而唔可以成為整套安全制度的全部。它必須同平台問責、應用程式商店控制、安全預設及教育措施一齊運作。
兒童安全唔只關乎違法或一眼就睇得出有害的內容,亦關乎產品如何影響注意力、聯絡方式及內容發現。新加坡的保障要求應促使平台評估及降低以下設計帶來的風險:
新加坡現有的網絡安全框架,已要求指定社交媒體服務提升用戶安全,當中包括兒童安全及有害內容風險。 下一步應該係將平台設計責任寫得更具體,要求可審核、可量度,並直接針對未成年用戶實際接觸到的使用體驗。
面向未成年人的平台,應由開設帳戶一刻起就提供保護設定,而唔係要兒童或家長自行翻查幾層選單先搵得到。基本要求可以包括:
同時,制度亦必須設有有效申訴渠道。若然系統可以保護兒童,卻無法讓用戶對錯誤刪除內容或限制帳戶提出有意義的申訴,社會就難以信任,平台亦難以改善。
對於拒絕履行安全責任,或者在獲得合理改善機會後仍然一再失職的平台,封鎖可以是一項合比例的執法工具。但每次出現問題,都唔應該自動採取封鎖。
要令這種區分真正可信,新加坡應要求平台證明自己符合可量度的標準,包括:
這樣就可以建立一項清晰的交換條件:平台只要證明產品對年輕用戶足夠安全,就可以繼續接觸這個群體。
新加坡已經對指定應用程式商店實施年齡保障要求,以減少 18 歲以下用戶下載不適合其年齡的應用程式。政府亦計劃將年齡保障要求延伸至指定社交媒體服務。
不過,相關檢查應以資料最少化為原則,並接受獨立私隱監察。無論是年齡核實、年齡估算或年齡推斷,都無法單獨可靠地解決問題。年齡保障因此應同應用程式商店管制、平台責任及安全設計結合,而唔應被當成「兒童上網已經安全」的證明。
規則唔可以取代數碼素養。學校、家庭及青少年組織應協助兒童理解同意、界線、網絡詐騙、操控手法、舉報方法及健康使用習慣。家長需要的控制工具及安全指引,亦應該當眼、簡單,並以家庭實際使用的語言提供,而唔係埋藏在設定頁面深處。
青少年亦應參與制度測試。政府可以成立包括弱勢及高風險群體成員的青年諮詢小組,實際檢視私隱預設、舉報工具及分齡限制是否有效。紙面上看似嚴密的保障,落到日常使用時可能會被忽略、誤解,甚至很容易繞過;因此,青少年的實際意見不可或缺。
新加坡應將平台能否接觸年輕用戶,建基於其產品設計是否負責任:
平台要先證明產品由設計開始已經保障兒童,先有資格接觸年輕用戶;兒童則隨住年齡、能力及保障程度提升,逐步獲得更大自由。
分級制度可以保留有用的網上社群及交流機會,同時減少兒童接觸有害內容、不必要聯絡及以增加使用時間為目標的設計。澳洲的 16 歲最低年齡規定證明硬性門檻並非不可行,但新加坡可以採取更漸進的模式,將年齡保障、可執行的平台責任、私隱保護,以及兒童面對網絡生活所需的能力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