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本身已經通過廣告基礎設施(例如客戶標籤、SDK、HTTP請求)接收到IP地址。改變嘅係目的:由技術性廣告傳送,變成用嚟識別裝置進行廣告測量同個人化 。呢個改動適用於EEA、英國同瑞士嘅用戶
。Google已經通知廣告商,並會喺IAB Europe Transparency and Consent Framework(TCF) 入面註冊,涵蓋功能3「根據自動傳送嘅資訊識別裝置」
。
IP地址係個人資料 。因為Google將處理目的由技術傳送改為廣告測量同個人化,呢個新用途就需要用戶明確同意
。廣告商要確保符合Google嘅EU UCP
。如果用戶唔畀同意,Google就唔可以用佢哋嘅IP地址做廣告個人化
。
提供嘅來源冇詳細說明Google為呢個改動引用嘅具體私隱增強技術(PETs)。文件記錄嘅係同意驅動嘅控制機制,以及2026年6月嘅改動令ad_storage成為Google Ads帳戶廣告數據收集嘅關鍵控制 。但有關呢個IP地址公告嘅報導,並冇詳細列出Google聲稱作為保障措施嘅PETs名稱,例如差分私隱、k-匿名性或裝置端處理。
Google嘅IP地址改動發生喺一個充滿監管摩擦嘅環境。
Google嘅指紋識別政策逆轉 —— 2024年12月,Google更改廣告規則,容許廣告商使用指紋識別技術,呢種技術可以收集用戶大量數據,包括IP地址同裝置資訊 。私隱倡議者批評呢個做法係忽視用戶私隱
。
ICO 2026年5月嘅同意規則建議 —— 2026年5月18日,ICO向英國政府提交咗關於修改PECR儲存及存取技術同意要求嘅建議 。ICO建議一個基於風險嘅框架,容許某啲低風險網上廣告活動可以唔需要用戶同意,而高風險追蹤就會有唔同處理
。ICO強調法律上暫時冇任何改變——現有同意規則仍然有效,除非法例被修改
。
核心重點:Google正改變佢喺歐盟、英國同瑞士使用IP地址嘅目的,由技術性廣告傳送轉向廣告測量同個人化,而報導話呢個改變需要用戶明確同意 。喺Google推出清晰適用嘅用戶選擇機制之前,實際合規責任會落喺管理自己同意流程嘅廣告商同發布商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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