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人震驚嘅指控係,Apple 話 OpenAI 教唆嚟見工嘅 Apple 員工,叫佢哋將 Apple 嘅實體零件、圖紙同內部文件帶去面試。 如果呢項指控成立,將會係招聘過程中前所未見、膽大包天嘅企業間諜行為。
訴訟特別指控一名叫 Chang Liu 嘅前 Apple 高級系統電子工程師,佢喺2026年1月過檔 OpenAI 之後,仲留住 Apple 發出嘅工作 laptop。Apple 指 Liu 利用 Apple 內部檔案系統嘅一個漏洞,開咗個後門,令 OpenAI 可以持續存取 Apple 最秘密嘅產品數據。
除咗挖走前員工,Apple 仲指控 OpenAI 積極鼓勵仲喺 Apple 做緊嘅員工,喺未離職前就分享機密資料。 呢項指控直指 OpenAI 嘅人才招聘策略核心,話 OpenAI 將 Apple 嘅在職員工變成工業情報嘅來源。
訴訟點名咗兩位而家喺 OpenAI 擔任要職嘅前 Apple 員工,以及一間同 Apple 有深厚淵源嘅硬件設計公司。
Apple 採取全方位法律策略,提出多項申索,意圖逼停 OpenAI 嘅硬件項目同索取最高賠償。
Apple 正尋求法院頒布 禁制令,阻止 OpenAI 使用任何源自 Apple 嘅資訊,同時要求 未指明金額嘅金錢賠償。 DTSA 賦予聯邦法院好大嘅權力,包括可以喺唔預先通知嘅情況下,發出《單方扣押令》去取回被盜數據,令 OpenAI 處於一個極高風險嘅法律環境。
OpenAI 一直同前 Apple 設計總監 Jony Ive 合作,開發一系列 AI 驅動嘅硬件裝置。第一款產品,傳聞係類似 iPhone 嘅 AI 裝置或者智能喇叭,原本計劃2026年底推出,但因為另一單商標糾紛,已經要延遲到2027年初。
Apple 嘅入稟狀講得好直白:「OpenAI 嗰個啱啱起步嘅硬件業務,係建立喺最脆弱嘅基礎之上,佢嘅核心已經因為非法依賴 Apple 嘅商業秘密而腐爛。」 Apple 要求法庭頒令,禁止 OpenAI 喺其硬件產品中使用任何源自 Apple 嘅資訊。如果呢個命令獲批,可能會逼到 OpenAI 要重新設計裝置,或者將推出時間推遲幾年。
呢單官司同矽谷一個好常見嘅模式好吻合:離職員工同企業間諜指控引發重大法律戰。最出名嘅例子係 Waymo 告 Uber (2017年)。喺嗰單案入面,Waymo 控告 Uber,指控一名前 Waymo 工程師 Anthony Levandowski 喺離職前下載咗14,000份機密文件,然後創辦一間自動駕駛貨車初創,之後俾 Uber 收購。Uber 最終喺2018年以2.45億美元股票同承諾唔用 Waymo 技術嘅條件和解。 Apple 呢單官司幾乎係跟住呢個劇本行:一名明星工程師過檔競爭對手,涉嫌帶走機密文件,然後競爭對手被指控將呢啲偷竊行為制度化。
另一個重要先例係 Google 告 Uber (同樣2017年,同 Levandowski 有關)。Google 單獨向 Levandowski 提出仲裁申索,最終法庭判佢要賠1.79億美元,最後搞到佢破產。呢個案顯示咗劉同陳呢類個人被告要面對嘅重大個人責任風險。
至於 Apple 告 Samsung (2011-2018年) 嘅專利戰,雖然唔係商業秘密案,但佢開創咗 Apple 積極向競爭對手提出知識產權訴訟嘅先河。
| 層面 | 狀況 |
|---|---|
| 核心指控 | OpenAI 透過前 Apple 員工,有系統咁偷取硬件/IP秘密,包括實體零件同 Apple 系統嘅後門 |
| 個人被告 | 劉暢(工程師)同陳永康(首席硬件總監);仲有 io Products |
| OpenAI 嘅回應 | 否認所有指控;話會強烈抗辯 |
| 硬件影響 | 公開講:時間表不變(2026發布,2027推出)。私下:據報已出現供應商/合作困難 |
| 尋求嘅法律補救 | 禁制令(可阻止裝置推出)加賠償 |
| 歷史先例 | 同 Waymo 告 Uber 案極度相似;可能要搞好幾年先完 |
結論: 呢單官司仍處於非常初期嘅階段。未有法庭對案情作出裁決,OpenAI 亦否認指控。但考慮到極具體嘅事實指控、涉及 OpenAI 硬件高層,以及 Apple 進取嘅法律姿態,呢單案對 OpenAI 嘅硬件野心嚟講係一個潛在嘅存在威脅。呢單案將會係下一場備受關注嘅矽谷商業秘密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