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8間外資銀行傳出對UBS的合併或其他合作組合有興趣,但目前沒有已公布的交易。瑞士報章《Blick》引述知情人士指,至少8間銀行曾向UBS表達意向;另一則報道則指,UBS管理層重新討論與外國銀行組合、甚至把業務遷出瑞士等可能性。兩者都未能證明已有正式談判,更不代表交易即將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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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焦點:UBS要為海外業務備多少資本?
瑞士政府在瑞士信貸於2023年倒閉、並由UBS接手後,提出收緊大型銀行的資本規定,要求UBS為海外子公司持有相當於100%的核心一級資本(CET1)。CET1是銀行吸收損失能力較高的一類資本。國會委員會曾提出較寬鬆的折衷方案:一半用CET1,另一半可用成本較低的額外一級資本(A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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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瑞士國會上院以29票對16票,支持要求UBS持有90% CET1的方案,沒有採納50%的較寬鬆方案。這是上院表決結果,法案仍未完成整個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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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億美元是估算,不是單一條款的賬單
UBS估計,按上院方案推進的整套監管改革,可能令其額外需要約180億美元CET1資本。這是銀行對整體方案的估算,不能直接理解成90%條款單獨帶來的成本;政府對自身方案的整體資本影響,則估算約為2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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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能成為合併對象?
Morgan Stanley曾在有關UBS考慮海外組合方案的報道中被點名,作為可能的對象之一。不過,現有報道沒有證明Morgan Stanley已與UBS正式洽談,也沒有確認有任何銀行提出收購。至於「至少8間銀行有興趣」的說法,源自《Blick》引述的消息,並未提供一份已核實的銀行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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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S與瑞士官員各有立場
UBS主席Colm Kelleher表示,如果最終規定嚴苛至令銀行無法競爭,UBS就要認真考慮在瑞士的未來。UBS亦形容上院的決定令瑞士資本要求進一步過度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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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財長Karin Keller-Sutter則認為UBS離開瑞士的可能性不高,並指遷離既法律程序複雜,成本亦可能高於遵守新規。瑞士國家銀行副主席Antoine Martin則稱,90%的資本要求是「合適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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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要看下院審議
法案將交由國會下院審議,最終國會決定預計最快要到年底才有結果,之後亦仍可能出現公投。
6因此,合併或遷冊的傳聞,首先要看法案最後會定出甚麼要求;而離開瑞士亦涉及實際成本和法律問題。現階段較穩妥的看法,是把它們視為正在被討論的選項,而非已落實的交易或搬遷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