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在9月17日提出的 EU KIDS Act,想為全歐盟訂立較一致的兒童網上安全規則:一方面按年齡逐級限制社交媒體帳戶,另一方面要求兒童會使用的數碼服務從產品設計開始便更安全。
要先講清楚:這是法案草案,並非已生效法律。歐洲議會和代表成員國政府的歐盟理事會,仍要就文本磋商及通過;年齡界線、執行方式和具體責任都可能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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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按年齡分三級
方案不把所有未成年人一概而論,而是設三層安排:
- **未滿13歲:**不得使用社交媒體服務。不過,兒童仍可透過由父母或監護人管理的帳戶,使用兒童友善的影片分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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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至14歲:只可使用由父母或監護人監管的「迷你帳戶」。此類帳戶功能會受限,並設每日一小時使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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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15歲起:**可自行開設社交媒體帳戶,但平台必須提供具保護措施、符合「安全設計」原則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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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的目標,是避免歐盟各成員國各自訂出不同年齡規則,同時降低部分高風險網上服務對兒童私隱、安全及保安構成的風險。
不只管社交平台:遊戲、影片平台、AI 也在範圍內
EU KIDS Act 的涵蓋面比「社交媒體禁令」更廣。擬議的兒童保護責任適用於未成年人使用的服務,包括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網上遊戲、AI 伴侶、聊天機械人及應用程式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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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法案不只問「小朋友可不可以開帳戶」,亦會管服務如何為18歲以下用戶設計、推薦和營運。
平台要證明安全,而非出事後才補救
方案的一大改變,是將更多責任放到服務供應商身上。平台不能只等監管機構事後證明產品有害,而要自行證明其服務適齡,並且在設計上已做好保護兒童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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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提出限制多種可能令未成年人沉迷、過度使用,或接觸陌生人的功能及做法,包括:
- 無間斷的無限捲動;
- 刻意催谷互動的獎勵機制或「小花招」;
- 睡眠時段的推送通知;
- 陌生人主動接觸;
- 以用戶分析為本的推薦資訊流,以及針對兒童的個人化廣告;
- 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消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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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不單是「幾多歲先可以用」的政策,也是在針對平台用來搶注意力、增加消費或廣告收益的部分產品設計。
AI 伴侶及聊天機械人:預設關閉
草案特別處理 AI 伴侶和聊天機械人。對未成年人而言,相關功能須預設關閉;而且不得以模擬人際關係的設計,令人產生情感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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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供應商違反部分有關 AI 伴侶及一般對話式聊天機械人的義務,行政罰款最高可達其全球全年總營業額6%。
下一步:仍要過歐盟立法關
目前歐盟委員會只是採納並提交提案,未成為最終的歐盟規例。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將按歐盟立法程序談判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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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社交媒體的年齡門檻、哪些服務受規管、如何核實年齡、執法機制,以及平台的細節責任,日後都有可能調整。現階段應把它理解為擬議規則,而非現行法例。
年齡驗證、私隱及平台商業模式的爭論
年齡限制預料會是最具爭議的一環。批評者認為,年齡閘口未必容易落實,兒童可能虛報年齡;而要可靠核實年齡,亦可能引入過度侵入私隱的驗證制度。另有意見擔心,廣泛義務或會造成監管過闊,對用途差異很大的服務帶來意料之外的影響。
另一個核心批評是:限制兒童進入平台,未必真正處理平台本身依賴提高參與度、蒐集數據及投放廣告的商業誘因。EU KIDS Act 某程度上回應了這點,因為草案同時限制成癮式功能、以用戶分析為本的推薦資訊流及面向未成年人的個人化廣告;但這些措施會否在談判後保留,以及如何執行,將是立法辯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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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背景與國際比較:現有資料不足以下定論
歐盟委員會稱,前期工作曾諮詢專家、業界代表、家長和年輕人。
2 不過,現有材料不足以證實任何關於個別顧問與科技業關係、利益衝突或不當行為的具體指控,因此不能作更強的結論。
至於其他非歐盟地區的兒童網上安全及年齡限制措施,全球確有持續討論,但現有來源未有提供足夠、可直接比較的詳細資料。比較明確的是,EU KIDS Act 屬於更廣泛的政策趨勢:各地都嘗試令網上服務更能保護兒童,同時仍要面對私隱、可行性和平台問責等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