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位歐洲電訊公司行政總裁的公開信,並非主張犧牲網絡安全。佢哋真正要求係:歐盟《數碼網絡法》(Digital Networks Act,DNA)應該令營運商更有誘因投資連接基建,而唔係加重義務,將原本可投放去光纖、5G同6G嘅資金分流。聯署者包括Orange、Deutsche Telekom及Telefónica等公司領袖,期望法案喺歐盟立法程序推進期間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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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爭議:高風險供應商設備要三年內撤走
CEO們最急切反對的,是針對被列為「高風險」供應商的網絡設備規定。按報道,如供應商基於網絡安全理由被指定為高風險,電訊商或要在3年內逐步淘汰其設備。業界警告,相關更換成本最高可達400億歐元,會直接壓縮鋪設下一代網絡的資本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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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意,400億歐元是業界的估算,並非已獲一致確認的公共成本評估。所以爭論不只係「要唔要換設備」,而係換得幾快、由邊個承擔成本,以及有幾充分理據支持全歐盟採用統一強制要求。
歐盟委員會的安全憂慮亦有其政策背景。委員會在2023年評估中認為,華為及中興通訊(ZTE)相對其他5G供應商存在明顯較高風險,原因包括供應商可能受第三國家情報及數據安全法律影響;委員會並指,成員國限制或排除兩者的決定符合歐盟5G網絡安全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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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布魯塞爾想統一處理?
現行5G安全工具箱主要靠各成員國自行落實。歐盟委員會曾指出,24個成員國已採納或正準備立法,讓當局評估供應商並施加限制;但真正已落實限制的,只有10個。
呢個落差正是歐盟想加強具約束力規則的原因。由布魯塞爾角度睇,通訊網絡屬於互相連接的關鍵基建;如果每個國家的供應商政策不一,整體安全就可能出現缺口。委員會把DNA定位為一項單一、可直接適用的規例,用以更新連接服務規則,同時促進先進而具韌性的數碼基建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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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營運商認為共同框架都應講求比例原則。各國既有網絡、可用替代設備及投資計劃都唔同,唔應以同一個撤換限期套用所有市場。
除咗設備,CEO們仲想改乜?
設備爭議只是業界要求重整電訊規則的一部分。CEO們及Connect Europe要求決策者:
- 減少監管及行政障礙,以免阻礙高速網絡投資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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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長期、甚至無限期的頻譜牌照,令營運商可為回報期很長的基建投資作更穩定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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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予更多市場整合空間;業界認為,較大規模有助提高投資能力。
- 由「先監管」轉向更重視投資與創新的做法,並建立更協調的歐洲電訊單一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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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邏輯並不複雜:電訊網絡是長年期、資本密集型投資。業界認為,要升級網絡,就要有可預期的規則、足夠長的頻譜使用期,以及能支撐投資的市場規模。
點解反對硬性淘汰銅線期限?
公開信亦質疑由中央訂出的傳統銅線網絡退役時間表。DNA提出分階段轉用光纖,並要求成員國在指定地區、滿足特定光纖覆蓋及可負擔服務條件後,最遲於2035年底前完成銅線網絡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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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商並非反對由銅線轉去光纖的大方向;佢哋擔心的是,真正停用舊網絡時,要視乎當地鋪網進度、用戶保障、技術準備和網絡韌性,不能單靠布魯塞爾訂一條通用死線。業界要求的是彈性,而非全面反對光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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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談判的是安全與投資點樣取平衡
事件常被簡化成「平價中國設備」對「網絡安全」的二選一,但事情其實複雜得多。
歐盟委員會的立場是,高風險供應商限制是保護關鍵網絡所需,亦是要補上以往由成員國自願、而且執行不一所造成的漏洞。
17 營運商則認為,過急而統一的撤換要求,反而可能削弱歐洲升級連接基建所需的投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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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及成員國政府要處理的,將會是幾條很實際的問題:
- 被指定設備應該幾快撤走?
- 更換成本應由誰承擔?
- 歐洲共同安全框架下,成員國應保留幾多決定權?
- 歐盟可否加強安全,同時唔拖慢光纖、5G及未來6G投資?
最終答案會決定DNA被視為一套以安全為主的介入措施、投資改革,抑或兩者之間的平衡方案。17位CEO想要的,是一個更偏向資本投資和營運彈性的版本;歐盟委員會要的,則是跨歐盟更一致的網絡安全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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