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呢個做法仍然有局限。市面上曾出現聲稱可以遮住 LED 的廉價貼紙;有測試更指,在戶外佩戴第二代 Ray-Ban Meta 時,錄影燈可能難以被察覺,而且未必觸發防篡改提示。 一般路人亦無法即時知道細小燈號是否正常運作、是否被遮擋,或者眼鏡當刻有冇真正錄影。
Instagram 表示,會移除利用 Meta 眼鏡拍攝陌生人、對他人作出滋擾或剝削行為的內容,並會對違反政策的創作者採取行動。 據報,相關影片即使受到打擊,仍然有類似片段繼續出現在平台上。
所以,平台政策可以打擊影片流傳及創作者的誘因,但未必可以在拍攝一刻有效阻止秘密錄影。換句話講,平台執法主要係「事後處理」,而唔係完整的預防方案。
英國大型漫畫及娛樂活動主辦方 Monopoly Events,在參加者及嘉賓投訴有人秘密拍攝後,禁止 Meta 眼鏡及其他可穿戴錄影裝置進入其 Comic-Con 活動;違規者可能被要求離場。
網絡安全大會 DEF CON 亦宣布禁止具錄影功能的 Meta 類眼鏡,而且即使眼鏡同時配有處方鏡片,也不設例外。
呢啲安排具有指標性:私人場地開始唔再將具鏡頭的智能眼鏡視為普通眼鏡,而係視同相機或其他錄影器材處理。日後會議、演唱會、學校、醫療場所及其他對私隱敏感的地方,可能需要制定更清晰的可穿戴裝置規則。
德國數碼權利組織 HateAid 已就 Meta、Ray-Ban/Oakley 相關企業及零售商提出刑事申訴,指相關裝置可能便利秘密錄影並違反私隱法。 要留意,呢宗申訴目前只屬指控,並唔代表法院已經作出裁決。
印度亦有人要求訂立更清晰的規則,反映現有的相機、同意及監控法例,未必完全針對「長時間佩戴、外表不顯眼、隨時可用」的感測器。就目前資料而言,未有足夠證據表示印度已經建立專門針對智能眼鏡的完整制度。
支持批評的人認為,鏡頭主要帶來免提影相錄影、視覺人工智能及以第一身視角捕捉畫面等功能,但手機通常可以影得更好,而且手機被舉起時,旁人較容易察覺。因此,智能眼鏡提供的便利,未必足以抵銷其對社交規範及私隱造成的代價。
另一邊,免提操作對無障礙使用者可能相當有價值;即時指引及情境式人工智能亦可能有實際用途。真正的問題係:這些功能能否配合清楚通知、有效同意、資料在裝置本地處理,以及可以真正執行的使用限制,而唔係單靠一粒細小指示燈。
面對爭議,部分公司開始主打無鏡頭、以顯示為先的波導眼鏡。Even Realities 明確將產品定位為有別於以內容拍攝為核心的設計;Halliday 的 G2 則省略鏡頭,主打會議協助;XGIMI/MemoMind 亦推出無鏡頭人工智能眼鏡方向。
呢類產品的理念係保留即時提示、顯示及人工智能協助,同時減少旁人擔心自己被拍攝的理由。不過,無鏡頭並唔等於完全冇私隱風險:裝置仍可能涉及咪高風、語音資料、使用紀錄及雲端處理,相關政策同樣需要透明。
消費者仍然對輕巧、低調及免提的人工智能眼鏡有興趣。TOZO 的 AIVU Kickstarter 集資額超過 10 萬美元,並有超過 260 名支持者,顯示即使監控疑慮升溫,市場對波導式裝置仍有需求。 整體出貨量上升亦反映,私隱反彈更可能改變產品要求及使用規則,而唔係令需求一夜之間消失。
至於 Apple,外界報道公司可能主打裝置端人工智能,同時避開人面辨識及持續錄影;如果屬實,會符合「以架構保障私隱」的產品方向。不過,在 Apple 正式公布產品及政策之前,呢個仍然只係報道中的策略,唔可以當作已確認承諾。
智能眼鏡行業未必會走向「全面禁止」或者「完全接受」其中一端。較可能出現的局面係:
換句話講,「偷拍眼鏡」風波未必會摧毀智能眼鏡市場,但就會迫使整個行業回答一個更基本的問題:當一部相機可以戴在臉上、外表又似普通眼鏡時,旁人的知情權及拒絕權,究竟應該點樣得到保障?
不過,呢個做法仍然有局限。市面上曾出現聲稱可以遮住 LED 的廉價貼紙;有測試更指,在戶外佩戴第二代 Ray-Ban Meta 時,錄影燈可能難以被察覺,而且未必觸發防篡改提示。 一般路人亦無法即時知道細小燈號是否正常運作、是否被遮擋,或者眼鏡當刻有冇真正錄影。
Instagram 表示,會移除利用 Meta 眼鏡拍攝陌生人、對他人作出滋擾或剝削行為的內容,並會對違反政策的創作者採取行動。 據報,相關影片即使受到打擊,仍然有類似片段繼續出現在平台上。
所以,平台政策可以打擊影片流傳及創作者的誘因,但未必可以在拍攝一刻有效阻止秘密錄影。換句話講,平台執法主要係「事後處理」,而唔係完整的預防方案。
英國大型漫畫及娛樂活動主辦方 Monopoly Events,在參加者及嘉賓投訴有人秘密拍攝後,禁止 Meta 眼鏡及其他可穿戴錄影裝置進入其 Comic-Con 活動;違規者可能被要求離場。
網絡安全大會 DEF CON 亦宣布禁止具錄影功能的 Meta 類眼鏡,而且即使眼鏡同時配有處方鏡片,也不設例外。
呢啲安排具有指標性:私人場地開始唔再將具鏡頭的智能眼鏡視為普通眼鏡,而係視同相機或其他錄影器材處理。日後會議、演唱會、學校、醫療場所及其他對私隱敏感的地方,可能需要制定更清晰的可穿戴裝置規則。
德國數碼權利組織 HateAid 已就 Meta、Ray-Ban/Oakley 相關企業及零售商提出刑事申訴,指相關裝置可能便利秘密錄影並違反私隱法。 要留意,呢宗申訴目前只屬指控,並唔代表法院已經作出裁決。
印度亦有人要求訂立更清晰的規則,反映現有的相機、同意及監控法例,未必完全針對「長時間佩戴、外表不顯眼、隨時可用」的感測器。就目前資料而言,未有足夠證據表示印度已經建立專門針對智能眼鏡的完整制度。
支持批評的人認為,鏡頭主要帶來免提影相錄影、視覺人工智能及以第一身視角捕捉畫面等功能,但手機通常可以影得更好,而且手機被舉起時,旁人較容易察覺。因此,智能眼鏡提供的便利,未必足以抵銷其對社交規範及私隱造成的代價。
另一邊,免提操作對無障礙使用者可能相當有價值;即時指引及情境式人工智能亦可能有實際用途。真正的問題係:這些功能能否配合清楚通知、有效同意、資料在裝置本地處理,以及可以真正執行的使用限制,而唔係單靠一粒細小指示燈。
面對爭議,部分公司開始主打無鏡頭、以顯示為先的波導眼鏡。Even Realities 明確將產品定位為有別於以內容拍攝為核心的設計;Halliday 的 G2 則省略鏡頭,主打會議協助;XGIMI/MemoMind 亦推出無鏡頭人工智能眼鏡方向。
呢類產品的理念係保留即時提示、顯示及人工智能協助,同時減少旁人擔心自己被拍攝的理由。不過,無鏡頭並唔等於完全冇私隱風險:裝置仍可能涉及咪高風、語音資料、使用紀錄及雲端處理,相關政策同樣需要透明。
消費者仍然對輕巧、低調及免提的人工智能眼鏡有興趣。TOZO 的 AIVU Kickstarter 集資額超過 10 萬美元,並有超過 260 名支持者,顯示即使監控疑慮升溫,市場對波導式裝置仍有需求。 整體出貨量上升亦反映,私隱反彈更可能改變產品要求及使用規則,而唔係令需求一夜之間消失。
至於 Apple,外界報道公司可能主打裝置端人工智能,同時避開人面辨識及持續錄影;如果屬實,會符合「以架構保障私隱」的產品方向。不過,在 Apple 正式公布產品及政策之前,呢個仍然只係報道中的策略,唔可以當作已確認承諾。
智能眼鏡行業未必會走向「全面禁止」或者「完全接受」其中一端。較可能出現的局面係:
換句話講,「偷拍眼鏡」風波未必會摧毀智能眼鏡市場,但就會迫使整個行業回答一個更基本的問題:當一部相機可以戴在臉上、外表又似普通眼鏡時,旁人的知情權及拒絕權,究竟應該點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