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lin形容原告一方的案件「屬推測性,且主要建基於推論」(“speculative and substantially inferential”)。簡單而言,法庭認為案件過度依賴推斷,未能建立一條足夠可靠的證據鏈,將被指控的行為與每名原告的個案清楚連結起來。
因此,原告即使提出了涉及電話竊聽、套取資料及監視的指控,仍需要證明這些行為確實與他們本身的案件有關,而且證據要足以通過法庭的法律標準。法官最終認為,相關證據未達要求。
英格蘭及威爾斯法院一般會以「標準基準」(standard basis)評估訟費。今次採用的「彌償基準」(indemnity basis)對勝訴一方更有利,通常只會在敗訴一方的訴訟行為明顯超出合理範圍時使用。
但「彌償基準」並非一張任意開支的空白支票。日後進行詳細評估時,ANL仍要證明所申報的費用確實合理產生,而且金額合理。這項命令主要是令爭議中的訟費以較有利於收款方的方式評估,並取消一般的相稱性限制;但不代表ANL申報的每一項費用都會自動獲批。
至於£3,450萬,是ANL聲稱自己合共花費的法律費用,並不是法庭目前已命令原告支付的金額。如果詳細評估後削減帳單,原告最終承擔的費用會低於該數字;如果大部分帳單獲確認,扣除約£1,620萬保險保障後,7人或要面對以千萬英鎊計的額外開支。
訟費裁決未必完全堵塞原告的程序選項。報道所指的10月2日,是就訟費決定申請上訴許可或提出上訴的相關期限。
不過,提出上訴本身不會自動令£954萬付款命令失效。若要暫停或改變付款安排,仍需要法院批准暫緩執行,或另行作出不同命令。
這宗案件是哈里王子針對英國報章出版商的更廣泛法律行動中,一次重大挫敗。這次結果與他早前對Mirror Group Newspapers的案件形成對比:他在該案獲判£140,600賠償;News Group Newspapers其後亦曾就他的申索道歉並達成和解。
今次ANL案件則在審訊層面以全面敗訴告終。現時仍未解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三方面:ANL最終可獲追討多少訟費、原告會否提出上訴,以及£954萬臨時付款之後是否還會有更大額的最終命令。
同一新聞周期內,亦有報道指哈里王子與妻子Meghan計劃帶同子女由加州返回英國,並在當地逗留一段較長時間;這屬已公布的計劃,並非已完成的搬遷。
高等法院駁回7人的申索,是因為法庭認為他們未能以充分證據證明ANL曾對他們進行所指的非法取材活動。其後,法官又因認為整體訴訟方式不合理,下令以彌償基準計算訟費。
眼前最直接的結果,是7名原告須在8月28日前支付£9,544,355。不過,這只是臨時付款;在詳細評估完成前,沒有人可以確定最終總額,而「彌償基準」亦不代表ANL可以不受限制地收回所有申報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