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知識產權執法嚟講,呢項改動可能最為關鍵:法院而家可以對 故意、情節嚴重嘅侵權行爲 判處懲罰性賠償 。賠償金額以權利人嘅實際損失或侵權人嘅獲利為基礎計算,對於情節嚴重嘅案件,法院可以處以 1至5倍 嘅懲罰性賠償
。呢項規定呼應咗中國整體知識產權法嘅趨勢——提高侵權成本,打擊抄襲行為
。
呢次修訂係對美國不斷收緊嘅先進芯片製造設備及技術出口管制嘅直接回應 。北京將呢項舉措定位為推動 科技自給自足 同保護本土芯片知識產權免受外國壓力嘅一部分
。通過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標準,中國希望激勵本土創新,吸引芯片設計者喺中國嘅法律框架內註冊同商業化佢哋嘅設計
。
中國半導體產業嘅強勁勢頭,為呢次監管改革提供咗經濟背景:
呢套新規將更強嘅知識產權執法同更靈活嘅商業化工具結合埋一齊,目標係創造一個可以支撐中國快速擴張嘅半導體產業、應對外部技術封鎖嘅法律環境。